“我也沒吃過,剛收了第一茬。”
陳風“不知道好不好吃,你種它干嘛”
“因為它營養價值高,適合減肥人群和糖尿病人食用,難種、難收、產量低、夠冷門但歷史身份尊貴,這就具備了可供炒作推高價值的基本條件,而且不會有太多的競爭對手,算得上是獨家買賣,我干嘛不種”
陳風詫異道“除了你,沒幾個會種”
“那倒不是,國內南方幾乎每個村都能見到,你估計也吃過,只是不知道吃的就是孤米。”
陳風追問道“什么”
“茭白啊,它的學名就叫孤,別名高筍、孤筍、茭兒菜、茭筍,還有好幾個呢,我也記不全。”
陳風一聽,不爽的說道“揍性,逗我玩呢,茭白就茭白,扯什么孤米啊,顯得你有文化兜里插八根鋼筆,你也是修鋼筆的。”
南易譏笑道“我有沒有文化不好說,你肯定沒文化,茭白是孤無意中染了黑粉菌形成的,是孤的根莖,古代南家村有個風流倜儻,遠近聞名的大才子叫南易,他邊上有個狗腿子叫陳風,這個陳”
“操,說話就說話,你再踩呼我,我跟你急。”
南易暢快的笑道“哈哈哈,反正古代人發現茭白比孤米好吃,就反復觀察,經過重復重復再重復的試驗,終于掌握了讓孤感染黑粉菌的方法,然后一代一代又一代,挑選容易感染的孤種,現在已經不太容易找到抗黑粉菌高的野生孤種了。”
“我說嘛,凡是在咱們國家出現過,且被淘汰的,只有兩種可能不好吃或者產量不高,種著不劃算。”
南易頷首“總結的很對,當糧食種的確不劃算,所以我把它當營養品種,砸個千兒八百億美金,把孤米捧上天去。”
陳風故意抬起頭,看著水晶燈說道“老南,你說咱頭頂這盞水晶燈造型像什么”
南易頭也不抬的說道“像牛,我吹上去的。”
陳風豎起大拇指,“老南,活得真敞亮,對自己的評價一針見血。”
“這頓你請。”南易睨了陳風一眼。
“屁,你老丈人家的店,憑什么讓我給錢,等下讓掌柜的來認認我的臉,打明兒起,我天天來吃,都掛你賬上。”
懟仗又起,一直到菜上齊,陳風立馬抓緊時間填飽肚子,一抹嘴,屁股一拍走人,把南易晾在這里買單。
南易等孤米飯上桌,吃完,真把單給買了,簽單的先例開不得,容易造成財務紊亂,再說,讓劉家人看到賬本上他的簽單也不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