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琳繼續往下說道:“結婚后,吳海華從未拿我當女人看,我如何主動他都無動于衷,還不準我買用具,買回來就逼我扔掉。”
“但凡有外人在,他一定會扮演謙謙君子,對我照顧得細致入微,扮演眾人皆知的模范夫妻。”
“后來,我無意中發現吳海華居然喜歡男人!按照那個圈子里的說法,他還是個‘受者’!我后來看到過那個‘攻者’,長的人高馬大,二人舉止親密,外人還以為是關系要好的朋友,當初我也是這樣認為的,后來才發現居然是這樣的關系。”
“本來的話,對于名存實亡的婚姻,我想提出離婚,但鑒于吳海華父親的權勢,如果吳海華不同意的話,我根本沒有辦法。”
“于是我便退一步,既然你有親密的愛人,那么我也找個男人解決生理需求,各玩各的、互不干涉,反正喜歡我的男人多的是。”
“不過,鑒于他的面子,他并不能容忍我在外面有男人。他一旦發現我與某個男人多說幾句話,便會很不高興。”
“他不高興了,不罵人、也不打人,就喜歡用錘子砸東西,一聲不吭。砸東西之前,還會在地板上鋪上被子,砸完以后就去睡覺。”
“只要我承認錯誤——其實也不算是錯誤,完全還算是正常的男女交往,他立馬就會停止這種奇怪的動作,說會寬恕我,會一直陪伴我。”
李琳為了李氏集團,只能一忍再忍。她無奈地說道:“有時候我只能自欺欺人,經常給自己洗腦,告訴自己是‘中性人’。”
“有一次,吳海華居然與那個男人在家里發生親密關系,我忍無可忍地提出協議離婚,說好聚好散,發誓會為吳海華守住名聲,不透露他的任何秘密。”
“那一次,吳海華不但搬出了被子,錘碎了幾個高腳杯,然后光腳從玻璃渣上走過。”
“此次事情后,吳海華不再帶男人回家來,但我不敢再提協議離婚,畢竟讓吳海華自殘多了,后果會非常嚴重。”
“不過,隨著李氏集團的破產倒閉,我倒是解脫了,畢竟制衡雙方關系最重要的東西不存在了,為了他的名聲,吳海華終于同意協議離婚。”
原來是這樣!
陳西峰聽到這里,心里總算明白了,各級領導和各個部門為什么對李氏集團不理不睬了,否則的話,雖然李氏集團倒閉了,但李琳畢竟還是省級主要領導的兒媳婦,許多人還是會愿意給其面子。
既然吳海華和李琳已經離婚了,這些人當然不會再給李家任何幫忙了,主要是擔心惹怒了吳海華及其父親。
這也讓陳西峰峰明白了李琳為什么會來明月山莊找自己幫忙。
應該是她們找遍了原先的所有關系,在全部被拒絕后,她是無奈之下來找自己試試的,卻沒有想到陳西峰倒是爽快地同意了,而且一個電話就搞掂了,于是李琳便開始找各種理由纏上陳西峰。
不過,對于李琳與吳海華離婚,陳西峰還是感到很疑惑:“既然吳海華是這樣的男人,為什么會愿意離婚?由你這樣愿意維持著婚姻,他應該巴不得啊。”
李琳解釋道:“吳海華同意協議離婚,原因有三個。”
“一是他結婚好幾年了,需要有個孩子來進行掩護。他原先希望我去做試管嬰兒,雖然他沒有盡夫妻義務,但希望孩子還是他的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