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總,我確實收到了14億元現金,按10%來算的話,違約金是1.4億元,算了,現在借款半年不到,我就只要個整數,算1億元違約金吧。”
張志承拿過丁光華的手機,仔細看了看借款合同,傻眼了。
主要是這么多年來,他們從來沒有提前收回過借款,為此也就沒有在意丁光華特意讓律師加上去的違約責任。
陳西峰說道:“張總,既然合同簽訂了,就要有契約精神,否則以后誰還敢與你們做生意?”
“愿賭服輸也好、看走了眼也好,你讓郭公子決定吧,是繼續履行借款合同還是賠付違約金。”
郭杰聽了張志承的匯報后,心疼于1億元的違約金,最終決定不提前收回借款。
說實話,當初如果郭杰只讓張志承“出借”5億元,借期二年,利息為1億元的話,陳西峰此時也不會向張志承收取違約款。
實在是郭杰當初獅子大開口,完全是想趁火打劫,那就不能怪陳西峰和丁光華現在得理不饒人。
當然,陳西峰之所以在不支付利息的前提下還不愿意歸還所借款項,一方面是為了震攝郭杰和張志承,以后別如此霸道;另一方面,陳西峰已經給14億元找到去處,如果成功的話,利潤能翻番!
郭杰從陳西峰這里收不回14億元,后來通過其父親與相關部門的協商,以開發城市濕地公園為條件,給合作的房產開發公司無償拿到了幾百畝土地,用于商品房開發。
要知道,在通常情況下,優質的商品房地塊肯定要進行公開拍賣,那么最終拍賣價格很難確定,如果房產開發公司高價拿地,那么開發前景并不明朗,利潤不一定能得到保證。
而郭杰通過這種方式拿到商品房開發地塊,利潤肯定非常可觀,為此郭杰就以這樣的方式來入股分紅。
在與沈超聊天中,陳西峰談起天寧新城規劃與開發事宜,沈超表示知道此事,但這份規劃還沒有向社會進行公開。
陳西峰感嘆于官家子弟在這方面的便利,很容易得到外人難以知道的消息。
在許多時候,如果能事先知道消息,占得先機,生意利潤當然高了。
陳西峰現在已經了解到天寧新城規劃的大致范圍,于是疑惑地問道:“沈會長,天寧新城大部分是荒地和灘涂,通過審批的難度不大。”
“不過,為了新城的完整性,不可避免地將占用幾千畝良田,現在良田控制得這么嚴格?天寧市難道能得到國家相關部門的批準?”
沈超聽了明顯一愣,最終反映過來,便耐心地解釋道:“陳會長,這種事情很容易進行操作的。你看這么多年來,天寧市已經批出這么多的良田用于房地產開發。”
“為了解決發達地區發展經濟與保護良田的矛盾,可以采用占補平衡的做法。”
“換句話說,你占用一畝良田,就需要置換或開辟新的一畝良田,從而保持良田總量不變。”
“這個置換和開辟,可以在本縣、在本市,也可以在外市甚至外省進行。”
“天寧市可以與省內的麗華市進行占用指標的買賣與交換,也可以向中西部地區結對扶助的地方進行指標交換。”
“天寧市獲得了用地指標,另外的地方獲得了經濟補償,這是雙贏行為。”
真是學問多啊,看似非常嚴格的良田保護政策,卻被一些人動了歪腦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