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遠航在一家儲物豐富的民房里,過起了舒適安逸的生活。吃得飽飽的,水喝得要吐,找了干凈合身的衣服,倒在柔軟的床上,愜意地回憶著這些天所發生的一切,很快就進入了夢鄉。
足足睡了十個小時,醒來已是黑夜。外面大雨已經停了,月光明亮地照著,周圍較為安靜。李遠航精神飽滿,再無睡意,從床上跳起來,找來蠟燭點上。他心情舒暢地唱著歌,清理屋內的物品,找尋有用的。
一翻折騰后,有了大致的結果:方便面,零食等食品,桶裝水足夠吃半個月,還有液化氣來加熱。生活必用品也多,但能作為武器的物品幾乎沒有,只得用掃帚把加菜刀坐做了把長柄刀。
之前還想在這兒住上一段時間,美美睡了一覺后,思想有了一些改變。李遠航不打算在這里長住下去,決定養精蓄銳三天后離開這座城市,尋找父母。他不再去擔心陳英,羅小慧,就當是與她們走散,再也不知下落。他來到陽臺上,借著月光,看到街道上的水已經退去,不足一米深,少數喪尸在水中漫無目的地走著。
忽然,不遠處樓房擋住的街道上傳來眾人行走的踏水聲。附近的喪尸聞聲奔去,一會兒后傳來砍殺聲,喪尸的吼叫聲。很明顯喪尸人肉沒吃成,反被剁殺分尸。那群人沒有開槍,僅用刀棍之類就搞定了為數不多的喪尸。
李遠航料想他們不是善類,招惹不得更不能讓他們發現,趕緊返回屋內吹熄蠟燭,拿著菜刀警戒。
不一會兒,樓下有人說話:“剛才明明看到這樓上有亮光,現在沒有了,更加說明上面有人。饑渴難耐,真希望能從他們那兒弄到吃的喝的。你們說是三樓還是四樓?丁大叔,要不今晚我們就在這樓上過夜,累死我們了。”
“不到兩個月時間,整座城市就被洗劫一空,找尋點食物真是太難。喪尸越來越多,我們的生存處境更加難了。你們小心點,很多幸存者都是六親不認,為了點食物會拼命的。對于這樣的人,我們也沒有必要客氣。”
李遠航聽到后者的聲音熟悉,又聽人喊丁大叔,馬上想起了丁富貴那個人。他只知道丁富貴怕死,臨陣脫逃,還說若能打敗陸虎,就來投奔他們,后來的事可就什么都不知了。他想道:“丁富貴看去憨厚本分,不會有壞心眼,也就不必要防著他們,更不能為敵。反正食物還多,自己也決定不在此長住。何不暫時加入他們,避免遇上壞的幸存者,自己對付不了。”想與此,沒再多想,跑到陽臺上,大聲喊道:“丁大叔,別來無恙啊?我是李遠航,剛才你們看到的亮光是我弄的。大家都相識,都放心地上樓來,食物和水多的是。”說完又跑到客廳,點上蠟燭,打開防盜門迎客。
十幾個人一窩蜂似的竄進來,瘋搶著食物,狼吞虎咽。他們衣服濕透,頭發亂蓬,有的為了多搶到食物,把槍也扔了,活像一群餓瘋的土匪。丁富貴最后一個走進來,沒有像其他人一樣,保持距離,握著支霰彈槍,警戒地看著李遠航。
李遠航對這些人的表現十分失望,懷疑難道看走了眼,引狼入室?看到確是丁富貴本人,稍微放寬了心。看到茶幾上放著一支突擊步槍,真想抓起來以防意外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