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的法制進行的可以說十分徹底,甚至有些變態。
和后世儒家興起之后的人治德治朝代完全不一樣,眼下的大秦哪怕是偷一筐桑葉或者一個雞蛋,都有法律可以進行審判,審判的標準就是這東西值多少錢,按照偷盜多少錢進行懲處,以前是罰役或者罰款,現在就是挨揍或勞動改造。
因此即便是謀逆篡位這種事,同樣要找到證據依法審訊定罪,蒙毅這個最高檢察院兼法院頭子,自然也一直都嚴格的依法辦事,而始皇帝也幾乎不插手審判,也很少直接定罪。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這句話現在所有人都知道,每期報紙上都有這句話,而陳旭也屢次提醒始皇帝,無論多大的犯罪,都需要收集罪證進行合法審判,已讓大秦的法制能夠深入人心得到萬民的擁護。
而只有法制精神得到深入普及,未來大秦才能夠走的更遠。
一個朝令夕改的政府是沒有公信力的。
而一個自己都不尊重法律的帝王和朝廷,只會讓法律蒙羞。
良好的法律是道德的底線,法律一旦崩潰,道德也會隨之垮塌。
因此自從陳旭當上左相的這些年來,始皇帝幾乎已經不再親自插手為犯罪的卿侯大臣定罪,更不會輕易赦免罪行。
可以說正是因為當初始皇帝連續兩次赦免趙高的死罪,這才導致大秦有此一劫。
陳旭曾經了解的歷史如此,眼下這個時空的大秦同樣如此。
若是第一次蒙毅審判趙高死罪被始皇帝同意,一刀砍了,便不會有歷史上趙高伙同李斯矯詔篡位的故事,也不會有眼下趙高雖死,但卻留下一卷詔書造成的這次政變動蕩。
所以在君權至上和法律公正之間,必須尋找到一個合適的分界點。
最終讓君權也統一在法制的框架之下,這才是杜絕這種事發生的必要條件。
不然換個隨心所欲的皇帝,一個可以蔑視一切律法的君王,大秦這種所謂的法制根本就沒有任何意義。
陳旭這幾天自然也了解蒙毅和陸囂等人的審訊沒有太多進展。
今天請喝茶,自然也是想讓這件事早些了結,拖的越久,咸陽動蕩的越久,官員和百姓也就會越發的驚恐和緊張。
“賢婿今日如何有閑請老夫喝茶,不知道老夫最近很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