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你們威靈市的企業出面擔保?”
蘭耀明聞言,陷入了沉思。
這在他的商業生涯中,還是第一次遇到的情況呢。
一個企業,給一個個體戶做擔保。
一旦個體戶不還錢呢?
這個企業會承擔連帶責任,用他們的資產來做償還嗎?
顯然,這個問題是困難重重的!
一旦對方毀約,那就是一場曠日持久的官司。
可是……
不這樣做?
那這場買賣一眼看去,就得徹底泡湯啊!
左右為難,該怎么辦?
蘭耀明此時,已經完完全全的六神無主了。
他想啊,他迫切的想要把這筆買賣談成。
因為,首先不管如何他都會到手三十萬!
這筆錢,已經能支撐他的廠子正常運轉了。
而吳涯也說了。
二十天后,在給他支付三十萬!
這就等于一月之內,他幾乎回收了成本。
從面上來看,是可以干的!
“你們的企業是什么性質?國營還是集體?他們的擔保底線在哪里,是資產抵押還是信譽擔保?”
最終,蘭耀明還是回問了幾個問題。
相比之下,由企業為吳涯做擔保。
那風險系數,自然還是小了許多的。
畢竟個人靈活。
一旦他的生意不好,最后掉頭跑路了。
自己找誰去?
而相對于有個企業作為擔保,那即便陷入了一場官司,也總比找不見人要強得多了吧?
但是,他也得知道這個企業是什么性質的?
如果是國營的,那吳涯的目的,可就不太單純了!
因為國營企業,是國家的資產。
怎么可能會給個人擔保?
于法不通!
若是集體企業的話,到是可信度高了!
因為集體企業靈活,一般都是負責人說了算。
但也存在問題。
那就是,他們擔保的底線在哪里?
是剩余尾款全部擔保,還是只擔保一部分?
還有。
是資產直接抵押,還是只做信用擔當?
這其中的問題,千頭萬緒。
一個不慎,依舊還是風險重重!
“蘭廠長,給我擔保的企業,是一家集體性質的街道企業。而且擔保形式,也是全額抵押的性質!”
集體企業,全額抵押。
吳涯的回答,讓蘭耀明緊繃的心臟瞬間釋放了。
全額抵押。
若是沒有一定的先決條件,吳涯自然沒有權利,將思晨紡織廠抵押給蘭耀明的。
別忘了,他當初跟裴廠長談的,可是用流水線作為抵押。
來換取思晨給他做擔保的!
其實就是一個簡單的擔保置換而已!
但是在那個年代,各類企業才正在蓬勃發展的起步階段。
這些事情,自然是聞所未聞也從來沒人敢想的!
而吳涯不同。
二十年后的華國經濟,已經徹底騰飛。
這些手法,都已經是司空見慣的正常操作了!
最后即便他賠錢了,思晨也不會有任何損失。
大不了,就是蘭耀明再將流水線拉走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