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的血跡早已發黑凝固,身上的大量尸斑顯現,**在炎熱的夏天,早已腐爛,臭味熏天,蒼蠅到處翻飛。
沈碧抱著風寶走近,仔細掃視了一眼乞丐的臉,大驚失色。
那乞丐不是別人,正是七天前的夜晚,藏在吳府主院二樓的床底下,到處追趕她吸血的男子。
不過,幸虧沈碧貼在乞丐額頭上的定魂符不見了,不然,徐云定會懷疑沈碧拿了柳道士的符咒殺了乞丐。
還有,在那夜,她分明看到乞丐地脖頸上有一道被刀砍地印痕,現在竟然是完好無損的。
“怎么,忽然想起你殺掉乞丐的場景,一時后怕起來了?”徐云湊到沈碧面前,黝黑的臉膛,充斥著兇狠的怒意。
習以為常,沈碧懶得看他討厭的嘴臉,穩定了一下情緒,站起身:“徐頭,能不能等你找到我犯案的證據,再來懷疑我也不遲?”
“哼,早晚我會找到的。”徐云冷哼一聲。
‘啪’地一聲,徐云地臉上突然就被風寶打了一巴掌。
沈碧一下子愣住了,轉而竊喜:這孩子太牛逼了,竟然還知道為老娘報仇,老娘好喜歡!
徐云本來臉上就被風寶抓出了傷,雖然只是小巴掌,但卻能感到劇烈的隱痛。
徐云舉起拳頭,牙齒咯吱咯吱作響,眼睛里地紅血絲越來越多,但他最終還是在沈碧瞪視的眼神下,把手放了下來,心里馬上勸導自己:大小孩子不是大丈夫所為,吃虧是福。
偏偏這種降低怒火的效果不太明顯,徐云便想辦法分散注意力,朝著捕快大吼一聲:“來人,把報官的那個人帶過來。”
報案人是三十有余的光棍漢李方,好吃懶做,經常訛人錢財,有了錢一準會流連于酒肆,經常喝的酩酊大醉,東城人沒有不知道他的。
李方穿著一身粗布衣服,身材矮小,滿臉麻子。
徐云表情嚴肅,一只手握著刀柄,另一只手拿著仵作驗尸的殃文記錄,問道:“李方,這具尸體是你五更時分發現,算算那個時辰點,許多人還在沉睡,只有極少的生意人起來。
按理說你一個閑人,不該起這么早,莫非是你剛從酒肆回來?”
李方嘿嘿一笑,朝著徐云行了一禮:“回稟徐捕頭,你猜的沒錯,小人就那點嗜好。”
“吳府本就荒廢了三年之久,為何會到這里?”
“回稟徐捕頭,小人昨夜在酒肆喝的太多了,回來的時候,迷迷糊糊就在一個犄角旮旯睡著了。
當小人醒來的時候,趕緊往家里趕,小人看到一個穿著紅衣飄飄的女子,在巷子里不停地舞動著,那模樣俏麗端莊,是個男人都會流口水。
后來,小人一路跟著,就見她進了吳府,原本小人也聽說有人經常聽見里面鬧鬼,但承受不住愛美之心地誘惑,便沒有多想就走了進去。
一直到了這個院子,那個紅衣女人突然消失,在小人面前呈現出來地就是地上這具尸體。當時,如果不是小人還有幾分膽量,早就被嚇死在這里了。”
徐云繼續問道:“你會不會在酒肆喝得太多,還沒有酒醒,一切只是你的幻覺?”
“小人的外號雖然是酒鬼,但小人喝酒的年份也不是三年五載,什么時候醒著,什么時候醉了,心里跟明鏡似的。
徐捕頭,小人知道你問這件事的目的,小人敢打保證,五更地時候,小人地腦袋清亮地很,那個紅衣女人確確實實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