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在家輾轉反側,心中隱隱作痛,便套了衣服,關了門,拿了瓶啤酒就出了門。
他租住的公寓在城的東邊,他出門繼續往東走,漫無目的的晃蕩著。有時經過流浪漢的身邊,他會逗留會,甚至還和他們搭會話。
孟菲斯這座城市相對還算包容,美國國內戰爭之前,這里是南方最大的奴隸交易市場,所以這里的小黑比較多,城市活力也很足。
再往前三十公里便是狼河(wolfriver)的入口,他在一處橋前停留了會,盯著河對面的燈火發了會呆。
他撿起地上的額小石子用力扔了出去,大聲發泄著。
往回走的時候經過一家酒吧,他停了下來,思考了幾秒鐘便進去了。
這是一家不大的清吧,只有幾張桌子,卻坐滿了人,他數了下,大概有四十來號人。
他徑自走到吧臺前,“給我一杯最烈的酒,謝謝。”他輕輕拍了拍肩膀的泥土——那是方才在河邊留下的。
“好的,請稍等。”酒保是個二十來歲的年輕黑人小伙,動作很是麻利。
“先生,您的酒,炙熱玫瑰,可以忘記一切煩惱。”黑人小伙笑著說道。李明也不答話,端起便一飲而盡。
夠勁,夠烈,一口下去,直接堵在喉管的感覺,燒的不要不要的。
“嘿,比利,給我來杯白蘭地。”一個爽亮的聲音傳來。李明循聲望去,一個黑人小伙,看不清他的臉,胖胖的,個頭不高。他的身邊還跟著一個高高瘦瘦的亞裔男子,二人皆二十歲左右。
“好嘞,丹尼爾,今晚你來的有點遲嘛。”看來這小伙是這得常客,與酒保混的很熟。
“可不是么,別提了,隔壁家的貓又跑到我家院中去拉屎,剛解決完這些,煩躁的要死,我快瘋了。”這胖哥們費力地坐上李明身旁的凳子,兩只手有節奏地拍著吧臺。
那個瘦子倒是很安靜,朝著吧臺試了個眼色,“好嘞,老樣子。”酒保笑著回答。
不一會,他們二人的酒就調好了,胖子端起酒杯猛地一口下去,夸張的用手扇了扇面前的空氣,他的樣子令人忍俊不禁,活像百老匯的小丑。
李明亦被他滑稽的樣子逗笑了,心情恢復了些許。
這胖哥們扭頭的時候正好與他眼神對上,他砸了咂嘴轉過頭去,沒過幾秒突然湊上前來,“嘿,哥們,你是lee??是你嗎?lee??”
李明微笑著點著頭。
“oh,man,unbelievable!!”他不停地搖著頭,伸出右手興奮得和李明擊掌。他的叫聲也引來了旁邊人的圍觀。
“哦,真的是lee,天啊,真不敢相信,lee,你也住這里嗎?”另一邊也有人認出李明來,大家迅速靠攏過來,七嘴八舌的說著,將他圍在中心。
“我叫丹尼爾,他叫王平,我們都是孟菲斯大一的新生,我們都看了你昨天的比賽——是在公寓的電腦上……”胖子滔滔不絕地說著,像是機關槍。
“你那個球真帥,我不是說最后的絕殺啊,我是說你防blakegriffin的那一球,太炸了,你是怎么做到的,我覺得你的腦袋都快撞到籃板了,天啊,你是怎么做到的。”一旁的一個白人男子拿著酒瓶搖搖晃晃的擠到身前。
“是啊,是啊,你怎么能跳那么高的,你之前是哪個大學的,怎么之前都沒見過你,假如咱們孟菲斯有你,那一年一定能干的過肯塔基野貓隊。”另一個稍稍年長的黑人婦女也附和著。
李明不知所措,只是微微笑了下,不停地讓酒保續杯,自顧自的悶著喝酒。
“好了,好了,大伙給咱們的大英雄一點空間吧,他太累了,需要解解乏。”胖哥們朝著人群嚷著,大家便搖著頭各自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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