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他們是因為工作認識和相愛的?”
令狐恬兒:“關你屁事……法官大人,我當事人父親經常帶孩子去國外增加見識,去劍橋參觀,去意大利欣賞藝術等等,這對孩子的成長是非常有益的。”
曹云道:“既然說到被告的父母,有一件我不解。十天前,按照離婚協議約定,屬于我當事人監護孩子一周的時間,可是我的當事人卻沒有接到孩子。請問孩子去哪?”
令狐恬兒回答:“在俄舉辦了一場天才少年音樂會,孩子的爺爺帶孩子去俄觀看這場音樂會。并且在事后也給原告留了短信。”
曹云點頭:“看來被告爺爺確實教了孩子很多,不過爺爺為什么沒教孩子要守法呢?爺爺公然違反離婚協議,這已經有綁架之嫌。由此我們可以看出,雖然有很高的學歷,雖然有很多錢,但是爺爺根本教不了孫子基本的做人道理。如對方律師所說,孩子和外婆一起生活,前途不會那么明亮,但是最少不會坐牢。孩子和目空一切,目無法律的爺爺一起生活,前途我不知道,但是坐牢的機率是大大增加。”
法官問:“被告,有這么回事嗎?”
令狐恬兒:“事發突然,確實沒有通知孩子母親。”
曹云道:“近墨者黑,對方律師竟然說沒有通知孩子母親。準確的說法不應該是:沒有得到孩子母親的允許嗎?”
令狐恬兒:“這只是一個誤會,爺爺并不清楚離婚協議的內容。”
曹云看了看南宮騰飛,表示這個話題就此結束。曹云坐下喝水,口渴。南宮騰飛起立:“我想向被告確認一件事。半年前,孩子和保姆在家里后院玩耍。孩子蕩秋千蕩的很高,保姆一直出聲勸說。最后孩子摔在地上,哭了。問訊趕來的孩子奶奶心疼無比,當場給了小保姆一個耳光,并且進行了責罵,最后不接受小保姆辯解,將其開除。”
令狐恬兒在王輝耳邊道:“他們有兩個證人是你們家原來的傭人,這件事無法否認。”收買證人,無恥。和曹云,南宮騰飛這檔次的律師交手,一個難點就在于他們敢挖,并且不吝嗇成本的挖。
王輝:“似乎有這么一回事。”
南宮騰飛看向張月:“三個月前,你孩子跟隨你去餐廳。孩子到處亂跑,直接撞上了送菜的服務員,導致服務員摔倒,你孩子和服務員都被輕微燙傷。而你沒有責怪服務員,而是要求孩子向服務員道歉。在孩子撒嬌苦惱的情況下,你仍舊堅持你的要求,最終孩子向服務員道歉。有這么回事嗎?”
張月:“有。”
南宮騰飛看向法官:“法官大人,經過對比,我們已經看出雙方教育孩子的差距。誰對誰錯,大家心中有數。”
令狐恬兒:“不能以單一事件就否認或者肯定一個人,一件事。法官大人,原告律師有選擇性的舉例,不代表日常生活是這樣。”
曹云坐在椅子上:“那你舉個有證人的例子。”
這人一開口就欠揍。令狐恬兒當然沒準備實際例子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