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媽將食物端到她面前,“吃吧,二十多年前,我曾遇見過一批玩家,那時我都六十多歲了,那群人也是充滿熱血,但我不知道他們后來如何了,他們只是離開了大曼城。”
尋月一邊吃一邊問:“有帶走什么嗎?”
“我不知道,他們沒來我家,就只是路過,在上面的加油站。”
尋月點點頭:“其實我們來,是來尋找一些老物件,年代越是久遠越好。”
阿媽用抹布擦了擦桌子和烤盤,“嗯,年代久遠,要多久遠?”
“阿媽你知道我們是玩家,那你知道大曼城的歷史嗎?”
“你是指什么?歷史書上寫的?還是我曾曾曾祖母日記里寫的?”
“日記里還有大曼城的歷史?跟歷史書上的不同?”
“當然不同,不過,我并不相信,覺得都是天方夜譚,我曾曾曾祖母說她是為了懺悔來到大曼城的,可懺悔什么,始終沒說,我也理所當然的沒見過她,她的日記還因為太過松散,都掉頁了,我小時候來來回回搬過幾次家,后來就沒有了,具體內容,我也記不大清楚。”
“她還留下別的了嗎?”
“嗯,固魂酒算嗎,就是那三個孩子喝的那壇子,我媽媽非常珍惜,曾曾曾祖母留下的東西不多了,這壇固魂酒也再釀不出了。”
尋月看著阿媽指著的方向,那里有個玻璃柜,柜子里擺著一個深綠色帶有花紋圖樣的壇子。
她想如果搬走壇子是不可能的,阿媽不會同意的,但討要一杯酒應該還可以吧?
一小杯,或是幾滴?
次日他們商量,先不去兌換店,而是拿著拇指粗細的小瓶子,回到天云港。
固守那里,從而保證第一個出海。
至于尋找碎片的任務就交給小瘋子那批人。
羅雯本就是不介意的,山姆跟譚陽譚磊也沒什么計劃,便順著她的意思。
一行人原路返回,但在返回的途中,他們開了幾十個寶箱,有錢有物,就是沒有碎片。
回到天云港后,二號船就停在那里,詢問附近的商戶,說是18號早上五六點鐘到的,租了五輛車前往城中。
按照尋月的想法,他們需要在這里租一個院子,帶地下室的。
大曼城住宅的地下室非常深,就是為了躲引魂銃聲音的。
他們選在港口附近住下,幾乎是站在院子最東角就能看見天云港。
而整個關城因為引魂銃的關系,并沒有孤魂野鬼在道上游蕩,只要家中有死人,都會上報,然后上面會派人下來收魂,然后等到每月17號這天一并放走入天堂。
這種收魂的模式在五人看來有些扯,他們統一覺得這是城主家族的陰謀,至于做什么,大都是不可告人的秘密。
他們在離開阿媽家的時候,給阿媽還有大爺以及女孩留了些錢,千叮嚀萬囑咐,不要將他們的行程說出去。
畢竟他們是17號上岸,上岸后就沒看見任何人,所以除了這幾個人沒人知道他們的行蹤。
而他們開車回來的方向,又是城中往城外開,所以18號的出行,根本沒人懷疑他們是從天云港的大船上下來的。
日子,在拼找21碎片中,又過了一個月。
山姆和譚家兄弟會在酒館或是碼頭做幫工,收集更多其他關城的消息,羅雯因為不知道要住多久,所以只敢做一些小生意,并不敢冒然選店面。
而尋月因為是0號玩家,有隱適掛加持,可以隨意出入關城內的任何地方,而不被發現,最終定下由她來跑更遠的路,收集更多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