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知道,會小心的。”蚊子急得直撓頭,“那接下來怎么辦?總不能真讓他們的陰謀得逞吧。”
“你托個朋友去縣公安局警紀監察部門一趟,就說是我的朋友,投訴一下路北派出所,把情況說清楚。關鍵是要提出查看派出所留置室的監控錄像,那也能施加一定壓力,因為他們為了掩人耳目,故意把監控關掉了。最后,還要說如果問題解決得不公平不公正,就會到省里去上訪。”
“能管用么?”
“管用。”張本民深深一呼吸,“對了,還有件事你想法打聽下,路北派出所的大黑痣民警和胖民警叫什么。”
交待完這些,張本民讓蚊子趕緊離開,免得夜長夢多。
蚊子沒敢再多逗留,畢竟還有重要的事要做,離開派出所后就去找了個好朋友,把相關情況說了。這朋友很給力,充分發揮了表演天賦,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對縣公安局警紀監察部門的警察們使勁哭訴了一番。
監察室的主任是個女的,為人正直,她聽后當場表態,會進行調查并讓路北派出所作出解釋。能達到這種效果就夠了,蚊子的朋友知道見好就收,便說既然這樣他就回去了,坐等解決結果。
總體來說,情況還是不錯的,路北派出所鑒于縣公安局的壓力,最后,只對張本民實施了治安拘留,十五天。
十五天就十五天吧,再怎么說治安拘留是屬于行政處罰,不是刑事處罰,所以一定程度上說,還不是犯罪。
次日上午,張本民被帶到醫院做了個簡單的體檢,然后就被送往位于縣老磷礦附近的拘留所。
進入拘留所后,警察讓張本民上交身上所有的東西,鑰匙和錢包等一概不留。最后,就連衣服拉鏈的金屬拉頭也取了下來,總之,凡是被認為能自殘和傷人的東西,統統要拿走。
張本民被安排在二樓的一間拘留室。
拘留室有個管事的,叫殷有方,長得很彪悍,不過待人并不兇。畢竟這里是拘留所,來這里的多是些小打小鬧的人。
“以后叫我室長,在我出去之前,要聽我的。”殷有方的語氣比較平和,“所里給安排的差事,得干好,配合一點,大家日子都好過。”
“好的。”張本民知道不管怎樣不能再惹事了,主動問道:“室長給講下這里規矩吧。”
“你先讀一讀拘留所的管理條例。”殷有方指指墻上掛的一塊牌子。
張本民很認真,花了十分鐘時間細讀,也盡量記了。
“我跟你講講一天的流程。”殷有方點了支煙,“早上六點鐘起床,洗刷和大小便要排隊,一個拘留室只有一個蹲坑和一個水龍頭。七點鐘吃早飯,完后就是打掃衛生,要把用的碗筷洗干凈,還要拖地,洗刷池和馬桶也要弄干凈,床鋪是不用說的,起床后就得理好,被子要疊成豆腐塊。”
“要干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