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是巧合,但我們卻沒有資本再回古陽冒這個險,因為稍有不慎,便會讓大家全軍覆沒。若是如此,不如繼續延這條山路前往高埔河邊的渡口,高埔河雖然還在古陽縣范圍內,但卻并未流入古陽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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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而是經過古陽縣東邊的銀湖村。我們完全可以從這乘船延高埔河逆流而上,前往埔陽縣,避開古陽縣城,而后再轉道其他主城。”
“至于其三,也是最重要一點,那便大家眼前的是這位軍爺其實并不可信,若張某所想不差的話,這位軍爺,恐怕和山匪關系密切,若非如此為,為何你和你的同伴第一時間不逃往古陽縣,而是前往這處古陽縣外的渡頭呢?我想,這是因為你們駐守的隊伍早就知道古陽已經沒有艄公架船出航了,我說的對嗎?”說罷,張勝長槍直指這位后來的官軍。
“胡說八道,本大爺在高平當了五年兵,高平西城衛隊誰不知道,大大小小剿匪上百次,你個小娃子莫要信口雌黃,誣陷官軍,小心我上報朝廷治你的罪。況且古陽就算沒有了艄公出航又怎么樣?不是還有船嗎?難道我們這么多人還不能奪下幾條船自己出航嗎?”這官軍猶自強硬的說道。
“不錯,劉騰飛和我們是同一城門守軍,共事多年,還曾經多次與我等一同隨高平城守備黃文耀大人掃蕩山匪,怎么可能與山匪有勾搭。而他提議前往古陽,興許是方才被山賊圍堵,一時間沒有想得不夠細致,張兄弟,這中間怕不是誤會了。”車隊里幸存的另外兩名官軍雖然見識過張勝的厲害,被他帶人救出重圍,但頗有交情的戰友被指責為叛徒,他們還是必須站了出來說打圓場的話的。
“其他暫且不談,大家看這位官爺雖然血染戰袍,但其實全身上下除了腿上的兩處刀傷外,并沒有其他傷口。而他的佩刀刀刃長度目測有三尺七寸。若是正常殺敵,對方濺出的鮮血應該只是少量隨機沾在全身各個部位,而不會像這位軍爺一般集中噴濺在胸部上方靠近領口處。且從此處血跡看來,恐怕對方只有近乎貼在這位軍爺身邊,被他用短劍或匕首刺穿脖頸處的動脈,才有可能噴濺出這般大量的鮮血,印在胸口上方的衣領處。而據這位軍爺所言,當時他與同伴受到山匪伏擊,形勢危急。這種情況下,這位軍爺明明手握長刀,卻舍棄長刀,用短劍或匕首應付群匪,然后逼近山匪,一個一個刺穿他們的脖頸。然而這般消耗時間的對敵方式,竟然沒有被他所說的山匪追上圍堵,反倒是最終奪馬而逃,這合理嗎?這根本就不合理!所以我斗膽猜測,被這位軍爺近身刺穿脖頸的人,恐怕是一個信任他,敢于將后背交給他的親密戰友,對方或許根本就沒有料到會被自己人暗算。也正是因為對方也是身著甲衣的士兵,所以這位官爺只有趁其不備,用匕首刺穿脖頸才有可能一擊斃命,讓對方沒有反擊的余地。”
“一派胡言,我怎么可能對自己兄弟下黑手,我看你就是嫌我是個傷員,拖累你們,大不了我走便是,不在這里受你的鳥氣!”這位官軍說著便生氣的推開兩個身旁的家丁向外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