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段軍是怒上加怒:“你是說咱倆也打過?”
“沒打過么?”
就在吳畏以為段軍要發瘋的時候,段軍忽然冷靜下來,仔細琢磨琢磨:“恩,咱倆打過。”
吳畏已經做好第三次大叫的準備,忽然被閃了一下,無奈的看看虎頭:“你確實欠揍。”
虎頭哼了一聲:“不說我,段軍為什么打你?”
“我沒打他!”段軍喊道。
虎牙有點無奈:“打就打了唄,能怎么地?”
……
這是一樁無頭公案,盡管段軍很不情愿,到底被作弊六人組的其他五人按上毆打吳畏的名頭。后來他想明白了,跟你們啰嗦個屁啊,有時間挨個揍!
這一天,作弊六人組的其余五人過的很開心,拽上不很開心的段軍集體曠課,去外面尋得大醉。
等大家全都喝多了以后,段軍自己都迷糊了,也許……我確實打過吳畏?
一場酒后,六個人的感覺又深厚一些。
然后呢,隔天上午,段軍等人接到警局電話,說是有事情要詢問他們。
作弊六人組馬上聚集到一起,詢問是不是作弊被發現了?
吳畏咳嗽一聲:“那什么,是我的事情。”
“你有什么事兒?”
“到警局就知道了。”
于是就去吧,六個人趕到警局。警察一個一個詢問,從段軍開始……
反正就是問事發當天在做什么,段軍想不起來,警察就說,吳畏說你和他在打架?是么?
段軍說不是,馬上又說是,反正亂迷糊的,自己都弄不清楚。
想起昨天發生的事情,最后確認,那天我確認揍了吳畏一頓。
這就是有證人了,證明吳畏沒有時間毆打典存那些人。
事實上,警察根本就不愿意查這個案子,瘦弱吳畏一個人對打三十個人,重傷十四個打跑十六個,你以為是戰神?根本絕對的不合道理!
不過三十個受害者都指證吳畏……
現在有了段軍做證明,接下來牛子那些人言之鑿鑿的確認段軍打過吳畏,一個個都拿自己舉例子:“我們經常打架,一沖動就打唄,但是我們不報案,打架是我們自己的事兒。”
于是,又多了幾個人證明吳畏當時不在場。
一邊是三十個學生說是吳畏打傷他們,一邊是五個學生提供吳畏不在場的證據,有意思的是這些學生就沒有一個省油的燈,都是老師口中的壞學生。
至此,案件僵住。警察試著跟報案人溝通一下,意思是和解算了。報案人不同意,警察就不管了,讓他們直接上告,或者是找到有力證據再來。
對于吳畏來說,這件案子就此結束。
段軍不是白癡,牛子這些人也不是笨蛋。從警局出來當天,五打一收拾吳畏一頓。
與其說打,更像是開玩笑,畢竟是個病秧子么。
為討好段軍幾個人,吳畏請大家喝酒,于是繼續逃學。
事情一件件解決,還剩下的麻煩有兩個,一個是吳生用一家子。
對上這樣一家子混蛋,盡管滿心憤怒,可是也不能真的殺死!
無奈的吳畏只好勸自己,算了,只要他們不來找死,就盡量不理會。
另一個麻煩是修羅殿,好幾百個大和尚啊,要怎么搞定?
這件事情更無力,你不知道修羅殿在哪,不知道殺手和尚們什么時候到來。
不過,跟自己這個莫名其妙亂七八糟的身體相比,這兩件事情就完全不算事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