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布萊倫僅僅只是熱衷翻唱,并未打算以此盈利。
廖遠很快也知道了這個消息,他掛了VPN,登陸上油管視頻,點擊觀看了布萊倫的翻唱視頻。
布萊倫是一個白人帥小伙,熱愛電子合成樂,許多作品經過他的電子改編或已經被完全重新演繹,比如《童話鎮》等等,而《電磁炮》、《Unravel》的填詞翻唱,卻是讓廖遠眼睛一亮,覺得布萊倫在作詞方面或許比較有才華。
但廖遠并沒有打算簽下布萊倫,以他目前的實力,簽下白人歌手,一點用處都沒有。
所以他僅僅只是發了個短信給布萊倫的賬號,只是希望能夠認識、溝通一下。
布萊倫收到私信的時候,見對方說是廖遠,倒是嚇了一跳,以為是版權方來找麻煩了,連忙回復道:“我立刻刪除這些作品,很抱歉。”
廖遠的回復卻讓他漸漸安靜下來:“不用刪除,你的翻唱很好,我很喜歡。”
“噢,謝謝,太感謝您了,實際上,所有的打賞和后臺流量收入,我都沒有領取,我知道我的行為構成了侵權,廖先生,我是一個守法公民。”布萊倫再度解釋道。
“是的,我相信你,不過你也不用太擔心,我不會追究的。”
“感謝廖先生。”
“好了,我沒有別的事情,這是我的聯系方式,如果你有機會來華夏,可以跟我聯系。”
布萊倫看著電腦私信上顯示的聯系方式,有些茫然。
他是想做一名歌手的,也有許多星探想要發掘他,但經過幾輪面試后,雖然合約看了許多份,但布萊倫還是選擇了拒絕。
第一,他雖然會男女歌聲變換,但實際上,他的唱功并不好。
第二,他會作詞,但作曲并不優秀,至少對比伯克利大學的通同校學生們來說,他的創作實力并不惹眼。
第三,娛樂公司的合約太苛刻了,雖然簽約金高達十萬美金,但一簽就是八年起步,而且沒有得到娛樂公司的任何許諾,如果這八年沒有做出任何成績,那布萊倫的青春就會迅速流逝,等合約結束,他都要三十多歲了。
他不敢簽。
當然,說到底還是娛樂公司的背景太淺,描繪的藍圖不夠豐富。
如果合約人是廖遠,他恐怕會立刻答應了!
一念至此,布萊倫忽然有些想去華夏了,他想見見廖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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