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吃過早餐,四個人各自收拾好行禮,準備出門。
“心心,你帶帽子了嗎?西北那邊冷,你得帶上帽子。”鳳斯染挎著自己的大背包,看著明心,問道。
“帶了,我就差帶棉襖了。”明心有些無語地看了他一眼,過緊了身上的披風。
因為這次是去西北狼族,所以他們都穿了妖族的正裝,而且還得一連穿好幾天。
明心穿著淺紫色的妖神袍,裹了一件厚厚的深紫色披風,沒有戴眼鏡,把頭發盤在腦后,還把小神冠別在了發髻旁邊。她的腰間掛著一把長刀,刀鞘是由木頭制成的,顯得十分樸素,只在刀鞘的頂端有一顆紫色的寶石,末端刻有“傲塵”二字。這就是她的武器——傲塵刀。
明肅穿著墨綠色的長袍,領口和袖口都有狐貍樣式的銀色紐扣,腰間掛了一個小玉牌,上面還有紅色的穗子。他的右手手背上,一個火紅的鳳尾花紋熠熠生輝,那是前代妖神給他留的禮物,也是他的武器——鳳尾弓。
鳳斯染穿著火紅色的長袍,卻挎著一個巨大的包,顯得有些不倫不類。他的腰間系著一條銀色的腰帶,仔細看去,還能看到上面的倒鉤和暗刺。那是一條龍筋制成的鞭子,雖然他不常用,但是還是喜歡帶在身邊,美其名曰“用鞭子打架比較瀟灑”。
相比之下,安瑯就好看多了。他穿著一身灰色的小袍子,領口和袖口被加上了厚厚的毛,袍子上面用金線暗繡著云紋,顯得他像哪個豪門的小少爺。安瑯這一身衣服,還是鳳斯染專門去給他定制的,比他自己和明肅的那身加起來還貴,說小孩子得精貴點養。
安瑯想拒絕,但是明心和明肅都表達了認同,一致認為這樣就很好。所以,鳳斯染更加歡快地給他置辦了很多衣服首飾,導致他房間里的衣柜差點裝不下。
安瑯有些別扭地動動身子,手里拿著那對匕首,不知道放在哪里好,最后還是明肅幫他做了一個暗金色的小腰帶,把匕首掛了上去。
做完準備工作,四個人出發,按照慣例分成兩組,分頭向陵城奔去。
鳳斯染站在明心的背后,用雙手握住她的手臂,輕輕蹬地,帶著她飛了起來。明肅右手一揮,幻化出一個高大的墨綠色狐貍。那只狐貍的四條腿矯健有力,尾巴一甩一甩地,等著他們騎上來。
明肅攬著安瑯的腰,輕輕一拽,就騎上了狐貍背。安瑯抱著大狐貍的脖子,把臉埋在它的絨毛里,蹭了蹭。
明肅微微一笑,越過安瑯拍了拍狐貍的腦袋,說了一句:“跟上他們。”
那只大狐貍點了點頭,跟著鳳斯染的身影,載著他們兩個,絕塵而去。一個半小時左右,他們四個就已經到了陵城境內,比人類的飛機快了一倍多。
到了陵城,他們的速度都慢了下來,鳳斯染和明心也降落到地上,不慌不忙地往西涼山走去。自從他們到了陵城,安瑯的表情就一直不太自然。這里的溫度,空氣,濕度,陽光,每一樣都讓他想起年幼的時光,讓他想起疼他愛他的父母。
明心察覺到他的情緒,伸手摸了摸他的小腦袋,本想讓他繼續攥著自己的衣角,但又發現她今天穿的是妖神袍,不方便讓他攥。于是,明心就拉起安瑯的小手,把他的手放在自己的掌心,溫柔地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