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莽白落座,李過又問:“那個二軍師,條約準備好了嗎?”
“皇爺,已經準備好了。”顧君恩手里就捧著不平等條約的文本。
李過一揮手,“那就念一下吧。”
“臣領旨。”
顧君恩領了圣旨,就開始宣讀不平等條約了。
條約的內容當然也是“格式化”的,這不是天朝慣例嗎?
大順提出要求也是那么幾條,首先,大順是宗主,緬甸是外藩,緬甸新王登基要經過大順冊封這道手續。
其次,大順要保護緬甸。
再次,緬甸要在軍事、外交上服從大順的指揮。
第四,大順要在緬甸的沿海租用一處海港屯兵。
第五,大順要在屯兵海港附近再圈塊土地屯田養兵。
第六,大順要在云南——所租用海港沿途設館,保護通商。
第七,緬甸不得向大順官商征稅,不得阻撓大順官商的貨運。
第八,緬甸要保護大順儒士在緬甸土地上開設的書院。
第九,大順臣民在緬甸犯法,要交給大順租借地的總督府審判。
一共就這么九條,也不是照抄大明的格式條款,不過大致上差不多。就是明確宗主、藩國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而且是不平等條約!
廢話,宗主和藩國怎么平等?
從法理上說,藩國的部分主權是屬于宗主國的,當然不能平等了!
“你們,你們怎么和大明一樣?”莽白聽完通事的翻譯,臉色都青了。
“這是天朝慣例!”孫可望沉著聲道。“王子,你給額說,哪一條不該啊?”
莽白道:“屯兵沒有必要吧?”
孫可望哼了一聲:“你個王子看著挺機靈,腦子怎么那么糊涂呢?你來額們這里干什么?不就是求額大順保護嗎?不屯兵怎么保護?”
好像是這么回事啊!沒有兵怎么保護?空口白話管屁用!
“那圈地......”
“屯兵得吃飯啊!額們都不要你們供,圈塊地自己種能算過分?”
不過分啊!不給飯吃誰肯來啊!
“這個通商......”
“就是借個道!”孫可望說,“你們還要向上國收稅?”
“不敢不敢......”莽白還真說不出哪一條不應該了。
孫可望笑道:“既然都該,那就趕緊簽了吧!簽了,額們大順就馬上派兵5000,去保護你們緬甸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