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工軍使用的是新式后裝槍,聽起來不錯,其實在雷諾眼中,依然是垃圾,而且不是一般的垃圾。
所謂的后裝槍,可不是想象中那樣,帶著彈夾,一次幾發子彈,拉一次栓,打一槍的那種。而是每次只能上一發子彈,打完之后再上一發。比起前裝燧發槍,射速自然高了很多,可依然太慢。
在雷諾的設想之中,每分鐘至少十發子彈以上的射速才勉強能用,而且還要每百人,配一挺機槍,才能提升勝利的機率。
這也是有原因的,這時代的戰爭,雖然不是完全在比人多,人數依然是最重要的戰爭指標。
這也是為什么,奧人派來的精銳,在兩處登陸,都被大楚壓制住了。雖然戰果極豐,戰損比也有點嚇人,可依然沒辦法完成戰略目標的原因。
若不是有飛艇轟炸,正常的戰斗方式,應該是排成一個個的方陣,相互拼殺搏命。前裝火槍的確算是熱武器,可它的射速、射程和威力,雷諾根本看不上眼兒。
別以為用鎧甲就絕對落后,此時的前裝火槍,同樣落后好吧。以重騎兵為例,全身鎧甲上百斤重,胸腹部位最厚,以前裝火槍的威力,三十步外,很難擊穿,和防彈衣比起來,絲毫不差。
火槍又無法連射,最重要的是,子彈的密度和穿透力弱的讓人無語,畢竟子彈只能打到前排,站在第二排的人,危險性就小得多。
而戰陣是有縱深的,數十萬人的大戰,縱深超過幾里,靠火槍的射速以及殺傷力,是遠遠不夠的。
神工軍的后裝單打一式火槍,效果自然要好得多,首先是射程比前裝火槍超出太多,有效殺傷距離至少三百步,五百步外,對竹甲兵也有著很大的傷害。
雷諾親自在靶場上試了幾回,發現根本沒必要,在沒有狙擊鏡的情況下,人眼在兩百步外,看人已經不是很清楚了,就算神工軍的火槍是線膛槍,能在這個距離上打得準的人也是極少的。
按步兵訓練操典上的要求,百步之內,十中其七,已經是個合格的火槍手了。你不能對大楚的士兵要求太高,神槍手不僅需要大量的子彈去喂,還需要理解風偏、濕度甚至地球引力等相關的物理知識,想想教那些大字不識的士兵這些東西,雷諾會瘋掉的。
好在百步之內的射擊精度,不需要理解這些知識,純靠手熟,就可以作到。所以雷諾才想了個業余轉專業的辦法,什么都不用教,就一個字:練!
第一次上戰場的火槍兵,表現的就象雷諾想象中那樣爛。先是騎馬追擊一段路,接著下馬前進三十步,這是怕槍聲太過密集,驚到戰馬。神工軍的戰馬,是接受過聲響訓練的,可時間太短,還不到一年時間,聲響太大,還是很容易受驚。
經過跑馬、跑步,之后舉槍瞄準,打的還是活動靶,那成績,慘不忍睹啊。別說十中其一,平均下來,能達到十中其一,就算不錯了。
即便這樣,給奧人精銳帶來的打擊依然相當大,這種只能挨打,無法還手的情況,讓孫鷹的精銳部下快瘋掉了。
“將軍,這樣不行,我帶一隊人阻敵。”一名部首上前說道。
“嗯。”孫鷹咬牙點了點頭,他知道,這一點頭,至少要留下一部,五百人能回來幾個就難說了。
那部首呼和一聲,四百多余奧軍返身而立,等待命令,在炮火、彈雨之中,這樣的表現,雷諾看著連連點頭,若是神工軍有這樣的素質,根本不需要這么小心的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