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將謝景溫塞進了臺諫明顯力度還不到位,便想把李定也給塞進去,還要幫他把控關鍵位置。
王安石準備讓李定知諫院。
但是這個任命實在有些想當然了,也充分說明王安石如今已經有些飄。
區區一個選人,沒有什么政績,也沒有什么名聲,更沒有經過制科,怎么可能擔任這么重要的位置?
以司馬光當年來說,先是在京師大理評事打轉,然后被龐太師培養,后被推薦回京,當了館閣校勘,又放了一任通判,再回京時,才擔任的知諫院。
那是人家從當館閣校勘開始,就進入升朝序列了好不好?
宋朝就沒有外朝官直接進京當知諫院的規矩,這個從科舉名次排好時就已經決定了的。
富弼和曾公亮直接拒絕,想什么呢陛下?就算是越級提拔,這娃的資格最多只能當個監察御史里行。
趙頊下詔,我就要我就要我就要,堂除走不通我走特旨行了吧?
然后當班的知制誥宋敏求封還詞頭:“李定沒有經過詮考,就想直接當升朝官,這詔書我來不了。”
趙頊很生氣,你不寫我找別人寫。
蘇頌值班,還是封還詞頭:“如果李定不經過考試,那起碼也該當過普通御史后,才能升為諫院領袖吧?如此度越常格,隳紊法制,所益者小,所損者大,未敢具草。”
趙頊炸毛了,老子再找人!
這回輪到李大臨,李大臨繼續封還:“前邊兩位說的沒毛病,我跟他們的意思一樣。”
趙頊給自己找理由:“臺官有闕,不拘官職高下。”
然而知制誥是什么人?那是提筆就能把皇帝的口述翻譯成文雅華麗引經據典的詔書的人!
趙頊說得過這幾位才見鬼了!每次下詔不但被封還,還要連帶被教育!
于是事情進入了死循環。
蘇頌第一次拒絕理由是破格提拔李定違背以前的法令,而官吏的任命必須依法而行。
第二次的理由是李定“素無聲稱”,不夠破格提拔的標準,不能因偶有奏對稱心,就破格提拔。
第三次的理由是即便要用,也該先做一般提拔,放在陛下身邊考察,要是真的有奇謀碩畫,再破格提拔也不遲。
趙頊氣得暴跳如雷:“輕侮詔命,翻復若此,國法豈容!”
三人說道:“那先把我們去職唄,然后陛下你就可以愛怎么干怎么干了。”
趙頊氣瘋了,去職!去職!我不要你們了!通通去職!
三人共同落職,蘇頌歸工部郎中班,知婺州。
其實蘇頌是逍遙派,對變法派和保守派都不歧視,在他心里這事情的確是壞了規矩,趙頊又犯了蘇軾說的“進人太銳”的毛病。
蘇油還不能救,如今三位知制誥名聲鵲起,響當當的名號——“天下謂之‘熙寧三舍人’”。
然而大戲才剛剛拉開序幕。
李定知制誥的屁股都還沒有坐穩,監察御史陳薦言:“定頃為涇縣主簿,聞母仇氏死,匿不為服。”
這個罪名就太大了——不孝!官員不服母喪!大不孝!整個朝堂都得跟著蒙羞!
于是趙頊詔下江東、淮、浙轉運使問狀。
很快回奏來了:“李定曾經以父年老,求歸侍養,回家三年,但是并沒有聽說他是在為生母服喪。”
這件事情上,其實李定也很冤。
這人政治上一般,但是對親人相當不錯,死后《宋史》中記載:“定于宗族有恩,分財振贍,家無余貲。得任子,先及兄息。”“子皆布衣。”
得到蔭官的機會,先給哥哥的兒子們。家中財物,盡數周濟宗族,古往今來這樣的人都不多。
李定的母親姓仇,前后嫁過三次人,也是個奇女子,奇在她的后代。
第一次嫁人生了個男孩子,孩子兩歲她就跑了,留下的孩子長大后出了家,和蘇軾成了好朋友,就是著名的佛印和尚。
第二次嫁人生了個男孩子,不久后就因為品行不端被丈夫逐出,這個孩子就是李定,和蘇軾成了一輩子的仇人。
第三次嫁人生了個女孩子,叫做郜六,后來成了汴京開封教坊司中的顛倒眾生的當紅頭牌,藝名喚作蔡奴。
這特么也是沒誰了,妥妥的英雄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