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字如面,字如其人。
可是,現代人,誰還寫信?
從前車、馬、郵件都慢的日子,早就過了。
剛開始早戀的時候,男生隨便撕一頁筆記本,就能當信紙,寫一些你愛我我愛你的話。
女生不行,要去文具店鄭重其事的挑選信紙和信封,人可愛不過信。
到分手的時候,一封信一封的撕掉。撕一封,哭一封,儀式感滿分。
再后來,能表達的越來越多,不用一字一字的寫,手比腦快。
對方也未必一字一字的看,眼比手快。表達到最后,洋洋灑灑,剩不下一個字。
一鍵清除,直接拉黑。
唐寧想著,用手戳著眼前凍檸茶里的檸檬,戳到最低的時候,老板娘文姐正好把一疊卡紙和馬克筆拿過來。
“麻煩你了。”
“這是VIP應該做的。”唐寧笑答。
兩年前,唐寧入職新公司,就在旁邊的寫字樓里。
趕上這家餐廳開業酬賓,在記事簿上留言,就能獲得全單8折優惠。
唐寧隨便寫了兩句開業大吉的話,被老板撞見,見她字跡如此雋秀剛勁,實在好看,于是拜托她幫自己寫餐廳的餐牌,報酬是終身全單8折的VIP待遇。
“聽說你們公司新來了個設計師?”
說話的是老板娘文姐,特點是愛操心周圍人的終身大事。
“是嗎?”唐寧心思在寫字上。
“昨天上我這兒吃的飯,長得不錯。”
“您這偵查能力,開餐廳可惜了。”
“嘿,你這孩子,他還問了你寫的餐牌,說覺得好看。”
“嗯……眼光還行。”
“回頭他再來,我給你去套套話。”
“套什么話?”
“公子貴庚,是否婚配啊!”文姐說著,手輕拍了下唐寧的肩膀,一副恨鐵不成鋼的樣子。
“您快拉倒吧。“唐寧蓋上馬克筆的筆帽,把一疊卡紙整理好。“搞定。”
“這字,看著就讓人舒服。”文姐拿起一張仔細端詳著。“你說你寫字這么好,這要放在古代,絕對是個才女。”
放現代呢?就是個普通社畜而已。
剛上小學,唐寧就被家里人逼著學硬筆書法,說什么字如其人,女孩子家家,字一定要寫的好。
還好唐寧天賦不錯,大小獎項竟也獲了不少,初中身邊的人開始早戀,大部分朋友的情書都是找她代筆。
字好看,人也差不了。話雖這么說,可是時代早變了。
唐寧想著,喝光面前的凍檸茶,準備回公司。
“你什么都不吃啊?我剛做的三明治,都給你裝好了。”文姐悄聲道,“免費贈送!”
“不吃了,最近又胖了。”唐寧說著往門口走。
“誒,這孩子,你這身上哪兒還有肉啊!不吃飯身體都壞了。”文姐的話還沒說完,唐寧已經擺擺手,踏出了餐廳。
回到公司,比預計的晚了幾分鐘,唐寧拿起桌上的記事本和筆,往會議室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