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他這么一分析,似乎也有道理,李長逸點點頭,又提了個問題:“那好吧,請問他到底叫什么,高熵還是高大衛?”
“改了國籍的話,肯定是高熵了。這都是細枝末節,等待他自己宣布吧。”
辦公室內,皮特仍然在和顧千瞳談條件,包括由自己成立經紀公司,全權代理高熵的商務合作;冰雪中心不得干涉廣告代言,不得抽成贊助費和獎金等諸多過分條件。
另外,他總是強調一定要給高熵配獨立團隊,否則無法保證比賽成績。
剛才與李長逸的比賽結果也被拿來當條件,證明他兒子的價值和重要性。
顧千瞳全程微笑,但是堅守原則,幾乎全部駁回了對方的無理要求。
中國體育協會組織與商業代言已經深度融合,有規范文件作為行為準則,并不會為某個運動員開綠燈。別說高熵還沒有拿到世界冠軍,就算他在北京奧運會上大放異彩順利奪冠,也不能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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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
比賽獎金分配上,根據《國家隊運動員有獎比賽獎金管理暫行辦法》,奧運項目國家隊運動員參加有獎比賽獲得獎金,屬于個人項目和團體項目的,可提取獎金總額的60%獎勵獲獎運動員本人、培養獲獎運動員的國家隊有關教練員和長期隨隊的有關人員。
另外30%留作全國單項運動協會建立運動員、教練員獎勵基金,主要用于獎勵獲獎運動員所在的地方輸送(注冊單位、陪練運動員等;10%捐贈給中華全國體育基金會建立運動員、教練員保障基金。
單板滑雪障礙追逐每年都有商業比賽,有些比賽的冠軍獎金超過40萬,如果因為高熵破壞了規矩,對體協來說造成的損失難以估量。
至于自帶教練團隊這件事,那就更過分了,讓別的運動員怎么看?讓主教練還怎么帶隊伍?人心散了還靠什么拿成績?
她談了談中國隊可以為高熵提供的商業合作內容,這些已經遠超過本土運動員水平,同時也超過了高熵在澳大利亞可以獲得的利益。
舉個例子,同樣是與耐克、阿迪達斯這些全球運動品牌談合作,高熵以澳大利亞運動員去談獲得的合約,遠低于以中國單板滑雪之星的身份。
不是高熵成就中國國家隊,而是中國國家隊為他提供了更廣闊的的商業平臺,這是互惠互利的合作關系,而不存在誰求著誰的關系。
“這樣吧,我們相互之間誰也說服不了誰,那就再等等看。我們這邊還在與其他幾個歐美冠軍選手在談,到時候您參考一下他們的合作條件。”
顧千瞳擺出了送客的姿態,徹底占據了上風。
皮特回頭看了看高熵母子,終于還是做出了決定:“不,請你給我一份書面合約,我們會請律師研究一下,盡快推動合作達成。”
他如此心急,考慮的還是金錢利益,如果高熵不能成為第一位單板滑雪歸化運動員,那么他的名氣和商業價值就會大打折扣,損失的可是真金白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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