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貪官不極端,那還對誰極端?
你雖然是俺先生,但你屁股也要坐正了啊!
除了朱棣,其余人也頓時紛紛反駁起來。
就連朱紫怡,此時也是一臉的問號,看著方世玉。
“這是兩碼事!”
“祝老四,你毛毛躁躁的性子咋一點沒改?種地種太少了吧?”
“對貪官嚴苛當然是好事!我舉雙手贊成!”
“但是當你把這個嚴苛當成律法的時候,效果就會適得其反了!”
“因為他不符合人的天性!”
方世玉嚴肅認真的解釋起來。
不只是明朝,任何朝代,對于貪污,那都是絕對的零容忍!
如果可以的話,所有人都希望那些貪官污吏,被亂刀砍死,剝皮抽筋,凌遲處死,都不為過!
但這些極端的念頭,也就是只能老百姓自己在心里想想而已!
可是一旦當成律法來執行貫徹,那就行不通了。
量刑太重,唯一的后果就是,那些貪官污吏,只會破罐子破摔!
舉個例子,你去搶銀行,肯定是死罪,而且沒有緩刑!
但你過馬路闖紅燈,要么批評教育一番,要么罰個幾十塊錢也就罷了!
但是如果你對換一下,為了杜絕行人闖紅燈這個行為,一經發現,就地處決,直接槍斃,那不用說,國家肯定立馬就會內亂!
老子闖個紅燈都要槍斃!
那橫豎都是個死!
不如拉幾個墊背的!
著名律師法外狂徒張三,就曾回答過一個問題!
為何對于那些拐賣兒童的罪犯不判處死刑!
就是因為害怕他們走極端,直接用兒童的生命來威脅警方!
所以不判處死刑的原因,不是因為憐憫那些罪犯,而是為了那些兒童,讓他們保留一絲生機!
“因此你們想一想,貪污六十兩就要被砍腦袋,往后時不時貪污六文錢,也要被砍腦袋?”
“對于郭桓這種巨貪來說,貪污六十兩,跟貪污六萬兩,六百萬兩,后果都是一樣的,換做是你,你會怎么做?”
“那當然是越多越好了!”
“左右都是個死,橫豎逃不過!”
“自然是越貪越多了!”
“何況貪官污吏基本都是自私自利的人,什么誅九族,對他們來說,沒一點威懾力!”
“只要自己活的舒坦,其他人是死是活的,他完全就不在乎!”
“何況他們還存在僥幸心理,萬一沒被發現,那就賺大了!”
“就算是發現了,也不枉人世間走著一遭了!”
“起碼比那些只貪了六十兩,就被砍了腦袋的同行比起來,他們要劃算的多!”
方世玉緩緩說到。
這番話的重點,無非就是要根據犯罪的大小,來制定合理的懲罰機制,要合理量刑!
至少現在一刀切的做法,是完全不可行的!
這就像二十一世紀有關部門跟那些平臺一樣,對待網文,為了圖省事,直接一刀切!
明明白白告訴你,什么類型不準寫,什么內容不準觸碰!
各種河蟹大神,讓你文思如尿崩!
方世玉一番話說完,朱元璋頓時就愁眉苦臉起來!
特么的!
這個皇帝也忒不好當了吧!
朕只想殺盡天下貪官!
朕有錯嗎?
有嗎?
趕緊的!
你們幾個也別看戲了!
誰能懟回去!
朕賜他丹書鐵券!
說到做到!
君子一言,駟馬難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