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兔子啊,多少年都沒見到了。
上一次吃野兔肉,還很遙遠呢。
想到兔肉,沈毅已經有些不爭氣的咽口水了。
“就在稻田那邊,就山腳下,你以前爬坡上去的那些霸王草那邊。”
沈善富立即說道。
“哎,你干嘛去啊?”沈超剛做好飯,就看到沈毅提著竹簍就準備跑路。
“抓野兔!”沈毅頭也不回的說道。
“抓野兔?”沈超一臉懵逼,咱們不是在做肥腸嗎?
“三爺爺!你……臥槽!野兔子?”
沈善富瞪了眼這孩子,大驚小怪的。
“咱們中午還要搞兔子肉吃嗎?”
“想得美。”沈善富道:“它又沒死!吃啥吃,等小毅把小兔子抓回來了,先養著。”
沈超有點牙疼,說實話,他有點想吃兔肉了啊!
果林后面的板栗樹,都已經可以開吃了。
板栗燉肉啊,香撲撲的說!
沈超舔了舔嘴唇,結果沈善富不搭理他。
“這是肥腸?”沈善富將野兔子關起來之后,立即問道。
“對!”
“一邊去,我來搞,你看你這炒的是個啥啊。”沈善富笑罵道:“糟蹋東西!”
沈超張了張嘴巴,算了,他是爺爺輩,我不計較。
眼瞅著沈善富接過大廚的任務,沈超脫下圍裙,一溜煙的也追了出去。
現在的野兔子可是珍貴的很,完全是純正的不能再純正的野味了。
這種兔子肉不像是家養的,肥膘比較的多。
野外的兔子常年奔跑,那幾乎都沒有肥肉。
肉質很嫩,很好,不柴!
特別是燉爛了之后,那香味真的是一絕。
當然,兔肉其實和雞肉有點相似,但又不是完全相似。
只能說,這口感是真的好。
沈超大老遠的就看到了沈毅了,這家伙撅著屁股,正在在竹簍里面鋪墊草叢呢。
“小毅,咋樣?”
“嘿嘿,一窩七八只!”沈毅笑道:“要是養著,絕對是不虧。”
以前的時候,沈善富也養過兔子。
之所以沒有養,主要是因為兔子太難伺候了。
這玩意兒吃草極為講究,關鍵是還不能碰有露水的草。
所以采摘草的時候,你還得挑選時間段才行。
青草、有營養的草,那是必須的。
其次,養兔子很費力,也很臭。
那種臭味能讓你當場嘔吐,別看兔子屎是一粒粒的,但那個味兒真的是傷人!
顯然,這一窩兔子都還很小,甚至都不會跑。
當沈毅捧著兔子出來的時候,沈超圍了過來。
這兔子估計也就小孩子的巴掌大小。
周圍很多的兔毛,兔毛是大兔子身上褪下來的。
哪怕是你給他搭建了一個土窩,它們也會用自己的兔毛,再搭建一個小窩!
兔毛堆積在一起的時候,那是非常非常暖和的。
這樣,小兔子也才能生存。
當沈毅小心翼翼的將這一窩七八只野兔子都搞出來之后,沈超比沈毅還激動。
“嘿嘿……以后有兔子吃了。”兩個吃貨同時吸了吸口水。
“哎,你們家的稻谷,可以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