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偃說道:“那高家不肯要錢,只要我妻。”
“……。”
荀貞扶他起來:“不要錢,只要人?卻是為何?”
程偃欲待分說,猶豫地看了看陳褒、杜買、黃忠等人。荀貞道:“你與我來后院細說。”
兩人來到后院,為免得前院人聽到,走到最里頭的墻下站定說話。
程偃這才說道:“那高家的保役說,高家其實是在替陽翟黃氏放債,這點錢,黃氏看不在眼中,他們就是想要小人的婦人!若小人不從,便要請郡守將小人關入獄中。”
“高家的保役?陽翟黃氏?放債的不是高家?”
荀貞聽得糊涂,但很快就想明白了。
放高利貸雖然利大,但風險也大,為了保證借出去的錢能夠連本帶利地收回來,放債的人往往會借助貴族、豪家的權勢催收貸息,收來的利息與貴族、豪家共分。同時,會雇傭一幫人做“保役”。所謂“保役”,就是“保信”,擔保、收債之類。有資格做“保役”的多為中家子弟,也就是家資十萬以上的中產之家的子弟,也有輕俠無賴。
“鄉亭”的高家雖是本鄉首富,但威勢不夠大,不足保證借債人老實還錢,故此與陽翟的黃家搭上了線,以此借助黃家的聲威,保證借出去的錢不會打水漂。黃家乃天子乳母的親戚,便是郡太守也要讓他三分,遠的不敢說,只潁川郡內,怕是沒有敢不還他們錢的人。
荀貞將事情捋清楚了,想道:“所謂‘黃氏只想要阿偃的妻子’或許只是高家的托辭,借勢欺人。”他看著痛苦絕望的程偃,想道,“阿偃是我的人,不管是不是高家的托辭,就算真是黃氏看上了他的妻子,我也決不能看著他忍受欺凌!”
他可以忍受周恂家奴的小覷,也可以不介意馮溫的傲慢無禮,但卻絕不能坐看程偃被迫獻妻。前兩者可以解釋美化為“胸懷寬廣,有容人之量”,而后者卻是純粹地受辱、被欺凌了。雖然受辱的、被欺凌的是程偃,但一個不能為手下出頭的上司,算什么上司?
之前,他出錢替程偃還債是為了息事寧人,畢竟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雖然貸款的利息高了點,也只能怪程偃的兄長。可如今對方卻不肯要錢,只要人,這就欺人太甚了。
他幾乎沒怎么想,就做出了決定,問程偃,說道:“當初你兄長借錢時,可與高家簽有債券?”
“有。”
“債券上以何物為擔保?”
“以田地為質。”
“質幾何?”
“每畝五百錢,質了六畝地,合計三千錢。”一畝地五百錢,如果要賣的話不會這么便宜,但抵押貸款就像后世的當鋪一樣,可以贖回,所以價格低廉。
“除此之外,債券上可還有別的內容?比如若無錢還債,以你妻抵押?”
“沒有。”
荀貞熟讀律法,料來也不會有。盡管為了還債,常有賣妻鬻子的現象出現,但至少在明面上,在債券上沒有人會光明正大地寫上,因為早在前秦時已有明文法律規定:“百姓有債,勿敢擅強質,擅強質及和受質者,皆貲二甲”。漢承秦制,亦有類似規定。
“既然如此,那高家要你妻抵債便是沒有根由。……,阿偃,你不必擔憂,且將高家那保役的原話與我說上一遍。”
荀貞的鎮定自若影響到了程偃,他慢慢平靜下來,回憶與高家保役見面的場景,轉述道:“那高家的保役說:黃家手眼通天,實是他家看上了俺妻。俺若識趣,就老老實實地獻妻與之,不但欠的債可以全免,且還能再落得一萬錢入手。若不識趣,等黃家申告到郡中,就只有等郡吏來索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