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聲唱法起源于歐洲,它的產生不僅與歐洲音樂的發展過程有著密切聯系。
古羅馬帝國當時的教會演唱圣詩和朗誦《圣經》,這就成為了最早的合唱形式。教堂中用拉丁文演唱與宗教相關的內容即為被稱詠的音樂形式。
公元590年,羅馬教皇格里高利一世選編、修訂了配合教儀的《唱經本》,即著名的《格里高利圣詠》,實際上相當于規定了教堂中演唱教義的歌調。
圣詠是歐洲聲樂藝術的萌芽,它要求莊嚴、肅穆的演唱配合教堂的氛圍。
13世紀前的歐洲音樂均為單聲部音樂,并受到嚴格的詩歌韻律的支配,主要以獨唱、齊唱、領唱、說唱和吟唱為歌唱形式。
在這一時期產生了諸如《荷馬史詩》、《伊利亞特》、《奧德賽》這樣出色的作品,它們是由盲人詩作者荷馬創作并以說唱的方式演唱的。
隨著古羅馬帝國不斷對外擴張,歐洲進入了長期的教會統治的時期,教會教義幾乎壟斷了一切思想意識領域,歌唱同樣成為各種宗教的附屬品。
在圣詠音樂流行的時期,從11世紀起出現了一些促進音樂藝術的發展、豐富聲樂藝術內容的音樂形式。此后,又相繼出現了游吟歌手、戀詩歌手、民歌手等專業的歌唱者,他們雖無法完全擺脫宗教的濃厚色彩,但已可堪稱為對宗教音樂的大膽突破。
13世紀中期的歐洲音樂逐步突破單聲部,開始進入復調音樂時期,聲樂演唱也為多聲部合唱形式,分別由女高音(soprano)和女低音(alto)擔任,圣詠旋律則由男高音(tenor)擔任,后來又加入了男低音聲部(bass)。
由于圣經的古訓規定“婦女在教堂中應保持緘默”,因此,演唱中的女聲部均由男童聲代替。這些男童是被閹割的男童聲歌手,在聲樂發展史上被稱作“閹人歌手”。
他們的出現曾為歐洲聲樂藝術的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并奠定了“美聲唱法”的基礎,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歌劇的產生與發展,他們盛極的時代同時也帶來了美聲唱法的黃金時代。
之后美聲唱法又經過了幾百年的發展,逐漸形成了定式,也迎來了全盛時期,但凡是上流階層,都要懂得欣賞美聲唱法,才算是附庸風雅。
李寺要教陳詩詩的歌曲,也不能算是完全的美聲唱法,因為時間來不及了,他要教的這首歌,應該算是民族唱法里的美聲。
后世有幾位著名的女歌手,她們的歌聲低沉而遼闊,就像是大草原上空靈的回響,她們幾乎都來自少數民族,這就是李寺要陳詩詩模仿的對象。
這些女歌手都有一個特點,那就是音色上更像是男性,也就是后世所說的女中音,但這只是她們音色的一個辨識特點。
要模仿她們惟妙惟肖,就得從演唱技巧、演唱姿態還有演唱情緒等各方面去雕琢,那么陳詩詩的個人特點已經很明顯,李寺有把握在短期內讓她學到這些女歌手的精髓。
李寺教陳詩詩的第一首歌,是《鴻雁》。
《鴻雁》是一首淵遠流長的蒙古烏拉特民歌,歌聲里有你的鄉愁,有你的成長,于是家鄉就成了每個人心底最柔軟最美好的繾綣。同時,這也是一個寄情于草原的男人自語。
一個人,一杯酒,獨對蒼天,想一想曾經的過往,用力的遙望未來,那里是不是真的有彩虹掛在天堂。悠遠蜿蜒,直抵內心。這是一首屬于游牧民族的經典創作。
李寺對陳詩詩說:“要抒發一首歌的準確情緒,你必須了解這首歌曲的創作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