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里克想到了一些事,他并不說明事情,而說:“二十只太多,我只能賣給你們每人十個。還有,價格,我可以給你們優惠。”說著,留里克故意擺出一副“虧本”的糟糕臉色:“你們覺得給予你們的二百銀幣的優惠價格仍不夠優惠。那么好啊!一百五十銀幣,我不能再降價了。這是最終的價格,你們接受嗎?”
“接受!接受!”那頭頂白狐帽子的老家伙覺得自己真的占得一個價格上的便宜,連忙恭敬點頭。
卻也有人提問,為什么只計劃合計賣出五十個。
克拉瓦森輕輕碰了幾下留里克胳膊,又俯身湊近這孩子的耳朵:“留里克,我們完全可以多生產一些。他們要合計一百個,那就給他們,我不覺得累。”
留里克依舊目不轉睛,絲毫不理會克拉瓦森的建議。
見狀,克拉瓦森坐正身子,再不好說什么。
留里克繼續道:“如果你們都是愿意的,我們就制定一個合同。我們將制作五十只普通的玻璃。至于價格,就是一百五十銀幣無疑。如果你們手里有金幣,那就是十五個金幣。聽著,我其實更喜歡金幣。”
不錯,比起銀幣,留里克還是喜歡金幣。
絕不僅僅是因為金子金閃閃的漂亮外觀,還以為它更為稀有。金子嘛,它天然的貨幣屬性是留里克極為認同的。比起銀子,它也更好攜帶。
無論銀子還是金子都是好東西。
哪怕是沒有紙張,合同仍要用刀尖于木板上劃上文字,再涂抹墨水確定這份契約。商人嘛,契約非常重要。
這五位商人感動得都快哭了。因為留里克就是要做書面的契約,從而保證雙方都不會翻臉不認人。
而這記錄契約的木板,也是未來彼此密切商業關系的憑證。
他們五人覺得自己終于從那個特別有錢的古爾德那里分得一杯羹,也許自己不能大規模販賣肥皂,但是販賣玻璃杯也理應能大賺一筆。
木板契約劃刻完畢,契約規定,留里克應在五天之內,將全部的玻璃杯制作出來。此事的確不困難,只是需要克拉瓦森再去山區和河溝選擇合適的礦石和河沙。
此刻天色終于漸晚,因為逐漸逼近夏至日,羅斯堡的白天是越來越長。
又是高達七十五磅銀子的合同訂單就這樣確定了,克拉瓦森已經摩拳擦掌,他內心里感謝留里克,正欲站起來就開工制作。
然則,商業的交易仍將繼續。
這五位商人,他們的財力當然比不上古爾德。不過他們這群二道販子的本事也不小。
他們也都雇傭了衛兵給予自己保衛,純粹本著倒買倒賣的本事,他們每一戶一年也能賺得至少一千枚銀幣。
最普通的羅斯漁民,每月的伙食消費恐怕折合只有三個銀幣。
這個社會,貧富差距就是這般的極端,也客觀上刺激了漁民搖身一變成為戰士,去搶掠敵對的大戶人家,擁有大戶一輩子的積蓄。
他們五人年年收購羅斯人的各類皮貨和別的東西,再高價賣給南方的部族,甚至偷偷賣給丹麥人撈更大的財富。
為了十個玻璃杯,花費兩年的凈利潤,他們早就給自己算了一筆賬,這比買賣當然是合算的。
其實哪怕仍舊是二百銀幣一只,也是合算的。
畢竟古爾德那個老家伙是個精明的人,玻璃瓶三百銀幣,那就是南方的市場價。
所以這里面本就有一百銀幣的差價,承蒙羅斯部族未來首領的恩惠,差價的利潤暴漲到了一百五十。
這是怎樣的概念?倘若安全的將其賣出,今年一次銷售行動就頂過去兩年!
當然,懷揣如此寶貴的財物,他們也深知大海上會有虎視眈眈的人將自己斬殺,把財物掠走。即便如此,冒險仍舊是極高收益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