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把身上的錢都交出來!”走到距離戴蒙三米遠時,“喪尸”竟然開口說話了,并掏出了一把小手槍。
戴蒙頓時松了一口氣,謝天謝地是搶劫的啊。看樣子這貨只是喝多了或毒癮犯了,形象和動作看起來像喪尸,有點惡心。
他一句廢話都沒說,忽然爆發,沖上前半轉身一腳把這人踹飛了四米多遠。搶劫犯不是腳下打滑貼地摔出四米,而是雙腳離地被踹飛了出去,趴在地上不知死活。
雖然這家伙看起來挺遲鈍,但戴蒙不敢賭對方不會開槍,更不認為自己能近距離躲避子彈。要是他被這樣的貨色打死了,那簡直就是蠢死的。對方挨一腳會不會死他沒多想,面對搶劫的人,他明顯是正當防衛啊。
他沒去查看對方的傷情,只想盡快離開這里。
只要有摩托車或汽車停在路邊,他靠火種吸收材料和鍛造的能力,可以輕松把鎖搞定,不愁沒有載具用。只是鍛造一把鑰匙,火種不需要多少材料和容量。
他走出一百多米遠,還沒發現有車,聽到了前方傳來的槍聲和慘叫聲。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我擦,太離譜了吧?真不愧是快樂美利堅,槍擊每一天!
戴蒙是真的服氣了,他才剛穿過來就遇到了一次搶劫,一次槍戰。他聽聲音猜測是兩幫人在激情對射,不死不休。他們使用的武器有手槍,還有微沖。
戴蒙剛到這個世界,對戰的雙方不可能有人是他的朋友,當然要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聽到槍響,他也感到有點緊張。離開尤曼吉后,他手腕上的三道杠紋身已經消失不見,現在只有一條命了。尤曼吉沒有防彈衣,如果有,他在遇到槍戰時肯定要穿上一件。
戴蒙不想惹麻煩,立即藏在了小巷的暗處,麻煩卻主動找上了他。
雙方打了一分多鐘,槍聲停了。
一個穿著黑色皮夾克,長發雜亂如同尼古拉斯-凱奇的白人瘦子和一個身高一米九左右,一身嘻哈裝的黑人壯漢跑進了戴蒙所在的小巷。瘦子一手拿手槍一手拿電話,黑壯漢則左手提著個運動包,右手拉著一個拉桿箱。
戴蒙不知道對方的底細,屏住呼吸藏在垃圾箱后面,想要等兩人離開。
這時瘦子撥通了電話。“老大,我們拿到了貨,把錢也搶回來了。不過他們安排了一些人接應……我們打了起來,除了我和賈馬爾,其他人都掛了。”
戴蒙心說有事做了,他遇到了一場黑幫謀殺案。火種翻譯英語后他聽清楚了大體情況,這肯定是黑吃黑,只是不知道交易的是什么貨。
他不會錯過這種做“超級英雄”的機會,如果錢很多的話,他馬上就翻身了。
戴蒙以前不知道怎么才能發大財,幻想過有人身受重傷帶著很多錢被他在胡同里遇到。然后這個人就掛了,他剛好幸運的撿走了錢。對于不愛上班,不懂創業的他來說,想發財似乎只能靠這種奇遇。
如今他居然真的遇到了這種事,只不過對方還沒有掛掉。沒關系,他會讓這倆人走的很安詳。
戴蒙悄無聲息的用火種將一把手槍鍛造了出來。只有兩個人,其中一個還在打電話,他太容易偷襲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