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獸而,既能坐小,卻又如此得意忘形,還未成功入駐神廟就改了稱呼,就算是利益交換這翻臉也太快了,以小見大我算看出這只畜生本性如何,以后我需要收回廟宇,只怕這只畜生還會不愿意,又生波折,真想弄死以絕后患,可惜還用得到。’
‘那只打發無聊的狼,嘗試了幾個月都沒馴化,可以嘗試一下訓化這只黃皮子,前世早已研究表明,智慧生物是可以被馴化的,后手也需要多來幾個。’
并不知方超心中有什么想法,黃三郎繼續講解道:“第2種的祭品,我不覺得你弄得過來,神講究衣著飾物,祭品中少不了玉帛,玉帛包括各種玉制禮器和皮帛,這是食物之外最常用的祭祀手段,玉在祭祀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祭祀的玉要用好玉,必須要配得上神靈,幾塊碎銀子的那種,想都不要想。”
“三爺,你說的對!我還真弄不來好的美玉。”方超也不拿捏架子,微笑著迎合道,說起美玉方超也想起自己之前,好像還真有塊的玉,這黃皮子不提起自己都給忘了。
那是自己大哥周歲的禮物,舅舅外公那邊贈送的佩玉。
后來母親覺得大哥又不是讀書的材料,就又轉送給了自己,畢竟聽說玉能養身,比起正是人憎狗厭年級瞎胡鬧的大哥。
懷著自己就給家里帶了好運,可比大哥受歡迎多了,另一方面當時家中母親,覺得君子佩玉,希望自己將來能讀書有成,配上那塊玉。
可惜自己從病床上醒來,兩樣東西都消失的無影無蹤,不知道被村中哪個給順手摸走了。
“剩下兩種都和人有關,第三種用人就是用人做為祭品,這其中有講究為男神需要提供美女,除此之外就是線上天真無邪的同男同女。”
方超心中又排除這種想法,自己雖然屬于那種比較比較自私的人,卻也是受過良好教育的現代人,沒有把與自己長著一樣的生命當做祭品的狠心,尤其還是童男童女這一種。
“最后一種祭品是用血,眾所周知血是一種特殊的祭品,血是有靈魂的,血能維持人或動物的生命,一旦失血,就意味著受傷甚至于死亡,象征著生命的血液,就是對于神靈最好的祭品。”
“黃三爺,請問最后一種用血的話有,沒有什么講究,猛獸的血可以代替嗎?”
“當然沒問題猛獸本身就是自古以來的祭品,人血富有靈性,獸血也不差當祭品也是綽綽有余,當然越兇猛的野獸效果越好,你只要不拿野雞兔子糊弄,都可充當祭品對神廟進行開靈”
方超轉瞬想起那只誤入自己陷阱,被自己喂養的野狼,養了那么久,是時候拉出來祭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