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曾與他同一個名字,被九黎族拋棄,而后又被他奪舍的倒霉蛋,想不到而今轉世,竟然還是九黎族人,真是緣分啊。
莫非后土娘娘,都覺得他執念太重,特意讓他又輪回到了九黎族?
否則,世間怎會有這種巧合?
王子文心頭嘀咕,看那孩子的模樣,只有三四歲,身材倒還算壯碩,但面孔憨厚,甚至有幾分呆滯,不如尋常孩子靈動。
“哼哼哈嘿!”他口中發聲,嫩嫩的小手臂賣力揮動,虎虎生風,皮膚嬌嫩,有幾分小麥色,顯然,經過常年鍛煉而成。
他極力打出一套拳法,身似虎豹,快逾閃電,掌指尖有蛟龍吞珠的韻味,這是九黎族的基礎拳法,模仿萬獸神形,刺激血脈,壯大肉殼。
雖然是基礎拳法,但一樣玄妙萬分,需要極高的天賦才能參悟。
這孩子體質雖高,血脈濃度也不低,可惜他缺了一半的魂魄,悟性太低,終究難得真形。
雖然打起拳來,虎虎生風,有模有樣,但卻缺少神韻,只是形似,很難令人滿意。
一群孩子看著他,面帶鄙夷,雖沒有說話,帶那種蔑視的神態,卻展露無遺。
這孩子面孔俊秀,有些漂亮可愛,像個瓷娃娃般,大眼睛烏溜溜轉動,很有神,但如今卻充滿委屈,噙著淚水,可憐兮兮的。
看得出來,他很努力,但就是沒有那種神韻,這樣場中那幾名男子都皺起了眉頭,微微嘆息了一聲。
這個孩童血脈濃度很高,在眾多孩子中,都是首屈一指,但很可惜,悟性不行,一樣很難激活血脈,這樣的情況很少見。
血脈高,悟性低,不能開啟血脈傳承,一樣是廢物,就像雞肋一樣,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那么,他只有一種下場,就是被活祭,被部落中的祭祀,用特殊而殘忍的手段提煉出血脈,而后,送他去輪回轉世。
下場一樣很可悲,比被拋棄更加可憐!
他們心生憐憫,但也沒辦法,這就是九黎族的現狀,也是九黎族的生存規則,無可奈何。
就算是他們自己,也需要時刻修煉,不停提升實力,因為一旦怠慢,下一次出外狩獵,他們就可能成為炮灰,被當成誘餌,死無葬身之地。
九黎族只適合強者生存,他們將血淋淋的弱肉強食,體現得淋漓盡致,就像養蠱一樣。
十萬大山生存環境極其惡劣,異族無數,多洪荒猛獸,為了生存,為了食物,九黎族不得不這么做。這是他們能在這片土地立足的根本緣由,自強不息。雖然方法血腥殘酷,但確實有效。
在這里,無論是成年人亦或者老人與孩子,對力量的渴求,早已銘刻進了骨髓。
“收心!”負責督促與指導孩子練功的男子大聲喊道,一群孩子趕緊肅穆,不敢再無言嘲笑與冷漠。
“可惜了,我若不出現的話,他恐怕又是個悲劇……”王子文搖了搖頭,對這個曾與他同名同姓的家伙,生出一絲憐憫。
他還真是悲哀!
接連轉生數次,都沒什么好下場,畢竟,魂魄殘缺,靈智有損,不可能有什么大作為。雖然一世世輪回,被滋養,修補過了,但真靈殘損,不是那么容易修復的,靈識殘缺,資質不高,在洪荒怎么混得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