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茍雪忙著處理混混的同時,某某注意到了一輛停在巷口的黑色轎車。
副駕駛座一側的車窗玻璃徐徐地降了下來,露出了一張斯文而矜貴的臉。
戴著一副銀色細框眼鏡的俊美男人透過車窗望進了小巷里,專注而平靜地看了將近兩分鐘。
隨后,他的唇角勾起了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
緊接著,他毫無波瀾地對著負責開車的助理開口道:“三天,我要那個女人的所有資料。”
助理連忙點頭應是,順便拿手機出來給巷子和人都拍了個照,然后一腳踩上油門,絕塵而去。
“總裁說話都是這種調調嗎?”
某某聽得一臉迷惑。
如果不是助理想到了用手機拍照留影,像他這樣看了別個兩分鐘就要資料的,誰找得出?
“不管是哪部小說里的總裁,多少有點毛病。”
某某默默蓋棺定論后,繼續盯著冷逸,跟蹤他的動態。
茍雪則是在耐心等著警察過來。
大約過了十五分鐘,一輛警車停在了離茍雪所在的巷子最近的停車位上。
一個二十出頭的年輕警察拿著記錄用的本子和筆從車上下來,大步流星地走向小巷。
茍雪一看到警察來了,便主動迎了上去。
“您好,請問您就是剛剛報警的凌雪女士嗎?”
鄭義溫和而有禮地道。
“沒錯,那三個混混就是我打暈的,我一直在這看著他們。”
凌雪一邊說,一邊領著鄭義往巷子里走。
三個混混橫七豎八地躺在巷子中央,顯得十分慘烈。
頭一次碰到這種情況的鄭義驚呆了。
他連忙又打量了“凌雪”一眼。
她身高目測一米六左右,體型偏瘦,樣貌是清秀中帶著幾分可愛,背的書包和手機包是淺粉色的,乍看之下很像是初中女生。
“我可以問一下你是怎么把他們打暈的嗎?”
鄭義完全無法想象一個瘦瘦小小的女生是怎么把三個大男人打暈的。
“是用書包掄暈的,我的書包里放的都是比較重的書,比較有殺傷力。”
茍雪把書包取下來提在手里拎了一下,估計至少有七八斤重。
“就算書包比較重,應該也不至于有這么大的殺傷力吧。”
鄭義真的不太相信。
他從警察局趕過來起碼花了十五分鐘,躺在地上的混混卻還沒醒,如果不是看得出他們還活著,他都要懷疑地上躺的是尸體了。
“我練過武,力氣比較大。”
茍雪本來不想暴露她會武功的事,但現在明顯忽悠不過去,也只能暴露了。
“原來如此。”
鄭義終于知道什么叫“藝高人膽大”了。
“雖然你這是屬于正當防衛,但還是建議不要下手太重,如果對方反咬了一口,說是你毆打他們,你又沒有保留證據的話,那就說不清了。”
鄭義很欣賞“凌雪”這種臨危不懼,還設法制服了歹徒的行為,但還是有必要給出提醒。
“可要是不打暈的話,他們不就跑了嗎?”
茍雪脫口而出。
“……”
鄭義竟無法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