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他們就提出了一個解決的方案:
“這樣吧,斯大,12年1.2億不變,你想要年限短,我們可以在合同里加上一個球員選項,這個球員選項加在哪,你說了算。”
加上球員選項,就完美的解決了年限太長的問題。
而且加在哪都是林星自己說了算,這就讓林星琢磨開了。
NBA的薪水暴漲,到底是在哪一年,他也記不太清了。
但他能夠記得的是,NBA真正意義上的第一個億元先生,是朱萬·霍華德。
96年的夏天,他和奇才續下一份7年1.05億美元的長約,成為NBA歷史上第一個獲得億元合同的球員。
把這球員選項加在96年,是不是就破費特了?
就這樣,最終的合同敲定了。
……
兩天后,奧克蘭,一場新聞發布會。
林星站在了這個年代丑的不忍直視的勇士隊標前,舉起了他的勇士1號球衣。
隨即,勇士官宣——
正式簽下林星,合同年限長達12年,合同金額總計1.2億美元。
至于合同里第三個賽季結束自帶的球員選項,這次官宣并沒有提及。
不管怎么說,林星又搞了個大的。
12年1.2億美元的大合同,直接就創了紀錄了。
要知道,這個時候還沒有官宣退役的喬丹,年薪也才400萬美元。
林星的年薪,直接就是喬丹的2.5倍,真是要多夸張有多夸張。
也正因為如此,林星這份超大的新秀合同,在吸引了無數眼球的同時,也招致了諸多批評。
嗯,姑且就稱之為批評吧。
首先是堅定的林黑亨利·阿伯特,NBC的節目中,他直言:
“我早就說了,他是個自私自利、狂妄自大的家伙,他只上了一年大學,接著就去參加選秀了,很顯然,他的眼睛里只有那些美刀,這份合同就表明了這一切。”
接著是洛杉磯時報,一直以來,他們都時支持林星的一份子。
但隨著林星加入勇士,他們直接倒戈了。
林星簽下這份12年1.2億美元的超大合同之后,他們終于找到了第一個噴點。
“新秀最大合同,他已經把貪婪寫到了臉上,湖人該慶幸沒有得到他!”
還有NBA里的幾位成名球星,比如,一直對錢很在意的斯科蒂·皮蓬。
剛剛和喬丹一起捧起了連續第三座總冠軍獎杯的他,面對記者,各種搖頭:
“現在的聯盟太畸形了,一個還沒有證明自己的新秀,直接拿到了很多證明過自己的明星球員拿不到的大合同,實在是……”
“我只能說,聯盟該管管他們了。”
林星不太在意這些酸話,他只知道,他有錢了。
時間跨過93年的6月,來到7月。
他從亞德利球星卡和Nike拿到了第一筆代言費,合計約1200萬美元。
扣除給阿隆·古德溫的分成,還剩960萬美元。
以及,他還從勇士拿到了他的第一份薪水。
8萬多美元,再扣除給阿隆·古德溫的分成,還剩整8萬美元。
到手的第一筆美刀,林星想都沒想,直接開始消費。
如果賺錢不是為了消費,那就毫無意義!
很快,他就花出了第一筆錢——
他在奧克蘭的對面,也就是舊金山,花費500多萬美元,買了一套占地超大、且自帶室內籃球館的豪宅。
接著,又花了點小錢,給自己買了輛車,日常通勤使用。
買車的時候,他還真想給自己買輛跑車。
結果他發現,93年的跑車,即便是法拉利,也丑的出翔。
因此他干脆,就給自己買了輛普通的旅行車。
至于跑車什么的,就等著贊助商上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