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決定了加點,林星也就不猶豫了。
他直接消耗了兩億多的血腥值,兌換了一堆屬性點。
然后,就狂加蓋帽屬性。
為什么先加蓋帽,而不是背打、三分或者傳球呢?
因為林星已經想到了,接下來,他一定會被禁賽,并且還會被禁賽很長一段時間。
這很長的一段時間,他準備用來攻略瑟蒙德,爭取在禁賽期結束前,把蓋帽徽章刷出來。
既然想好了要刷蓋帽徽章,那蓋帽屬性,是一定要往上加的。
早加晚加都是加,不如早點加,也讓瑟蒙德看看自己的“天才”程度。
或者說,讓自己的天才,變得名副其實起來。
想一想,要是不加這點,瑟蒙德或許還會覺得,在蓋帽這方面,林星孺子不可教。
于是就這樣,花了兩億多點血腥值,林星把蓋帽,懟到了80。
加完點,退出系統,林星把目光重新投向電視機,卻發現——
“踏馬的,落后了?”
比賽已經進行到了第四節中段,尼克斯已經領先了。
前前后后,也不過一節多的時間。
林星撓著頭,但其實,說白了,他離場前,勇士也不過只領先13分。
沒了林星這個發動機,外加防守端的遮羞布。
尼克斯先從防守開始,壓縮空間,直接就把勇士給壓沒了。
然后進攻端,尤因開始發力,連帶著斯塔克斯也投出了手感。
就這樣,一節半的時間,尼克斯反超了比分。
然后進一步壓縮空間,就這樣,勇士輸掉了這場麥迪遜之戰。
更衣室里,林星有點無奈。
他是真的不想說“沒有我,你們根本贏不了球”這句話。
但球隊的表現,實打實的放在這,這話他不說都不行。
……
勇士輸了球,尼克斯守住了麥迪遜。
但賽后,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
“麥迪遜MMA大戰,斯大再次K.O.查爾斯·奧克利!”
沒錯,這才是重點。
用紐約媒體的話來說:“這里可是紐約,可是麥迪遜,籃球的麥加圣地,可就在這場比賽,圣地被人玷污了!”
因此,在紐約人看來,林星的所作所為,是不可饒恕的。
于是,就和上一次,林星廢掉澤維爾·麥克丹尼爾的輿論一模一樣。
一堆人,站在所謂正義的角度,批判林星。
不同的是,這一次,林星已經靠著扣籃大賽,靠著全明星周末的表演,吸了一堆路人粉。
以及,這次的受害者是紐約,是一直在嘲笑克利夫蘭、嘲笑夏洛特、甚至嘲笑費城、波士頓是鄉巴佬的紐約。
所以這一次,林星不是孤立無援的。
“明明是查爾斯·奧克利想要廢掉斯大在先,斯大只是反擊!”
“即便是鬧到法院,法官也只會判處林星防衛過當。”
“如果說玷污麥迪遜,那也是查爾斯·奧克利玷污在先。”
“麥迪遜,圣地?哈哈哈哈哈……紐約人在說什么笑話!”
“除了紐約人,沒有人會覺得麥迪遜是籃球的麥加圣地。”
“……”
輿論吵吵鬧鬧,更多的,還是各種湊熱鬧的言論,或調侃,或感慨。
《波士頓先驅報》的比爾·西蒙斯,作為為數不多的知道林星NCAA也有類似戰績的記者。
他從格斗的角度,調侃奧克利:
“查爾斯·奧克利或許認為,他練過一些業余的格斗技巧,和絕大多數的NBA籃球運動員糾纏到一起,都能占據上風,
上次輸給斯大,只是意外,所以他決定,找回場子。
他應該沒想到,他是業余的格斗手,斯大卻精通各種格斗技巧,
就像兩人的這一次交手,奧克利使用了最簡單的背后抱摔,卻沒想到,被斯大輕松破解了……”
《紐約時報》的馬克·斯坦恩,就是從他開始,質疑林星的惡漢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