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龍時期的他打球靈活自信,傳球視野開闊,突分投結合的非常好,是令無數對手頭疼的狠角色。現在,所有人都覺得他高薪低能,只是普通角色球員,并且在防守端拖累全隊。
巴克利貶低達蒙,說他和郭旭差距巨大,史密斯則說了公道話。
史密斯說:“我覺得達蒙還是有實力的,他只是選了一支不適合自己的球隊才走到了今天這一步,杰森很聰明,他先是在湖人和球星搭檔養出了手感,打出了信心,然后又選擇了最適合自己風格的太陽。”
巴克利笑問:“你的意思是如果達蒙在太陽隊,也能發揮的很好?”
“他肯定不會像杰森那么好,但也不會像現在這么差,球員想要成為明星,必須加入適合自己球風的球隊。達蒙本有機會成為全明星,他把這個機會放棄了。”
電視機前,達蒙聽了兩人評價后有點想哭。當年他年少輕狂,以為自己在猛龍隊是特權球員,加盟其他球隊也會被重用。結果在開拓者他連三當家都算不上,更衣室里更沒人把他當回事。
現在,達蒙只能沉默著先把傷養好,沒有球隊會讓他做核心,他肯定回不到巔峰了。
郭旭在場上聽不到解說,如果他聽到了,肯定會贊同史密斯的說法。
前世NBA這種例子實在太多,球員在一支球隊打的很好,交易就變廢。比如史蒂夫-弗朗西斯、阿隆-布魯克斯、蒙塔-埃利斯、德隆-威廉姆斯等等,他們離開了適合自己的體系。
也有“人挪窩活”的例子,比如納什、加索爾、在綠軍圓了冠軍夢的加內特等等,他們都找到了自己合適的位置,做老大或者退位成為二當家。
郭旭成功的關鍵,就是加盟了合適的球隊。要是他去了攻防轉換奇慢的活塞,和擋拆后外圍被放空,空切速度不快,罰球命中率四成的本華萊士做搭檔,也許他現在已經瘋了。
大本搶再多籃板球,蓋再多帽,發型再怎么爆炸,崇尚進攻的郭旭也不可能喜歡他。
活塞本賽季全隊場均投籃才76次,這是什么概念?太陽前主帥弗蘭克-約翰遜執教時,太陽場均還能出手80次,他離開后太陽場均87次投籃,不管進不進先把球扔出去再說。
拋開罰球不談,活塞慢到一節全隊投不了20次籃,明顯比盧普斯這種不在乎數據,推進速度不快,擅長半場陣地的控衛更適合活塞。郭旭沒去,現在兩人都有了一個好歸宿。
太陽對陣開拓者的比賽是沒什么懸念的,在郭旭的帶領下,塌秧首節就取得10分領先,而且是陣地戰取得的優勢。
開拓者首發五人回防速度不慢,能防跑轟,他們的弱點是沒控衛,組織靠皮蓬和德里克-安德森兩個搖擺人。而郭旭單挑安德森就是機會,直接錯位。
次節太陽跑轟,老將薩博尼斯只打了3分鐘就被換下,反擊時有兩次他還沒退回半場,太陽球員就多打少上籃得分了。
111比85輕松取得兩連勝,太陽的戰績穩固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