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曦心情格外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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悅,她已經很久沒有這些舒心的跟人說說笑笑打賭之類的了,好像至從大學畢業以來就沒有過了吧。
玩笑過后,陳靖簽好合同正打算離開,突然想起還有一件事,便向林曦說道:“對了,林曦姐,你看看公司有沒有好一點的電視劇劇組,我想讓他們拍一部電視劇。”
林曦眼神一亮,向陳靖問道:“你想把你那些小說改編拍成電視劇?”
“是啊。當初我寫它們就是想著有機會把它們拍成電視劇看看,這不時機也差不多了。可以將這計劃提上日程了。”
林曦繼續問道:“你想自己拍還是給版權別人拍?”
陳靖不假思索道:“肯定是給別人拍啊,不過現在我不打算賣出影視版權,我更傾向于我花錢請劇組來幫我拍,實在不行跟別人一起投資個劇組拍也行。至于版權,等我拍過之后,誰想翻拍了到時候再商量吧。”
林曦點點頭道:“行,我幫你跟公司溝通一下。第一種情況公司應該不會答應的,不過第二種情況還是可以談的。”
“嗯,到時候曦姐你跟公司談就行,我相信你。”陳靖笑嘻嘻道。
林曦白了陳靖一眼:“想偷懶就直說。”
陳靖哈哈大笑:“哈哈,知我者,曦姐也。”
林曦對著陳靖撇撇嘴道:“切!德行……”
至從陳靖微博上承認自己是去拍電影之后,網絡上對他的做法就沒有停止過討論。
大部分人都覺得他不應該去拍電影,想他好好回來唱歌作曲,覺得他去拍電影就是糟蹋他音樂上的天賦。
有小部分人覺得拍電影又不是什么傷天害理的事,人家陳靖想拍就拍,這也是他的個人意愿,別人沒權利也沒理由干涉人家這一點,犯不著對人家批評討論的。
兩種言論在網上吵得不可開交,特別是每當隔段時間這輿論差不多平息的時候,又不知道從哪里引起的爭論,續而又全網一起討論了起來。
或許是聲討陳靖的評論太多了,而且聲討的理由都是五花八門的,甚至有些都不是正常人能說得出來的理由,慢慢的也就惹得吃瓜群眾厭煩了。
因此輿論從剛開始個個覺得陳靖拍電影就是閑著沒事干的說法,變成了人家想拍電影是別人的權利的,誰都無法說人家是錯的。到最后,反而討論的不再是陳靖該不該去拍電影了,而是人家陳靖拍電影憑什么要得到大家的同意。
隨后再經過幾天的輿論發酵,討論的方向又變了,又變成了大家看不看好陳靖拍的電影了。
“不是我說,要是陳靖拍的電影能看,我倒立拉稀,嗯,算了,這個做不到,還是倒立洗頭好了。”
“樓上豪杰大可不必改口,反正是不會發生的事。還真以為誰都能拍電影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