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縣的處斬近來都是定在早上的,往日都是午時,如今改到了天明,即卯時;往日的死囚,除謀逆、‘決不侯時’者外,都是在秋后處斬的,而如今也沒了這個說法。
如今的死囚,月初判,月中死,月中判,月末死。判決上報到刑部之后,往往用不了十日便能得到核準。屆時隨便挑個日子處斬就可以了。
若是天晴,便在街市口將頭一斬——但畢竟是大辟之罪,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有個‘梟首’的好下場。
若是雨天,死刑也不會延時;若人犯家里舍得出一筆錢,倒是可以將處刑地改一改,由‘市’改到‘家’。
如果錢更多些的話,那也可不用梟首,改處罄刑——在隱秘的地方將人犯絞死,比如家中。也可先毒死再絞,不過那也是要額外收錢的。
總而言之,死刑的方法有很多,其中的門道也有很多。但不管何種門道,何種方法,人大抵都是要死的。
雖也不是沒有刀下留人、偷天換日、死里逃生的案例,那畢竟是少數。多數的死囚沒那么好運,家里也沒那么大的本事。
就比如今天,刑場上侯斬的人齊齊跪了一排——總計二十五個,數目和最初上交刑部時的死刑犯名單數目無差,全都被刑部核準了。
裴異是今次死刑的監斬官,他是郴縣的縣丞。
縣令為人慈悲,見不得血腥,沾不得因果。故而在裴異當上縣丞以后,郴縣的監斬官便都是由他來擔任了。
此時,代表著夜的月亮下去了,但代表著晝的太陽卻還沒有出,頭頂只有烏藍的天。
刑場被白色的布圍著,四周插著白色的旗。場中的火盆發出‘噼啪’炸響,綻放出青白的光,映照在死囚們的臉上。
刑場外圍的人不多,三三兩兩地站著,頸項都伸得很長很長,眼中也倒映著青白的光,直勾勾地盯著場中的死囚們。
裴異的手中拿著一卷書,聚精會神地看著。他面前是一炷香,已快燃盡。死囚皆已驗明正身,待時辰一到,便可處斬。
“裴大人,時辰快到了。”
一個穿著厚實札甲,頭戴鐵盔的軍士走到裴異身旁,低聲提醒道。
“咳,咳咳咳……”裴異清了清嗓子,放下手中書卷,看著面前的死囚,他們背對著裴異,正對著刑場外一條灰白的路,路上灑滿了紙錢。
“諸位可有甚么話是在死前想說的?”
場下,二十五名身著和裴異身邊軍士相同甲胄,手持長刀的劊子手走到死囚們身旁,將他們口中塞著的布摘下。
場中仍是一片死寂,沒有任何人言語。死囚們跪在地上,脖頸前伸,麻木的雙眼筆直看著地面。
裴異也不尷尬,他手持一塊火簽令,做投擲狀,眼睛直勾勾地盯著還未完全燃盡的香柱。
“今,天和九年,八月四日。”裴異一邊盯著香,嘴里一邊念:“藍山賊逆陶勇糾結同黨,占山為寇,奸淫擄掠,罪大惡極。依我大楚律令……”
“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