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初建,百姓疾苦,四野蕭條,官員也窮得叮當響,想貪財都找不到門路。
“修路前,看來還要整頓朝野,隔絕貪贓枉法的官員了。”楊廣說道。
“懲治貪官,我倒是能給你些法子。”莊凡說道。
“請先生賜教。”李隆基快速說道。
“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以前我說過吧?這位開局一個碗的皇帝,登上帝位,就讓明朝的官員,無一敢貪,我將他的三條計策說于你們。”
“你們可以效仿,根據各自帝國的情況,掌握好其中的尺度即可。”
元朝末年,官貪吏污,社會腐敗,百姓痛苦。
朱元璋出身布衣,祖祖輩輩都是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貧苦農民,遭受過殘酷的壓迫和剝削,與那些徇私枉法、橫征暴斂、作威作福的貪官污吏勢同水火,苦大仇深。
再者,朱元璋早年迫于生計,曾扛過工、放過牛,后來又化過緣、討過飯,飽嘗了人間風霜冷暖,耳聞了朝廷黑暗腐敗,目睹了農民水深火熱。
因此對貧苦百姓有一種發自內心的憐憫,對貪官污吏懷有一種異常強烈的仇恨。
當上皇帝后,朱元璋采取了一系列手段,狠剎貪贓枉法之歪風。
可以說,朱元璋打擊貪官污吏態度之堅決、手段之嚴厲,前無古人,后無來者。
其一,讓貪官污吏丟人現眼。明代地方官員每三年一次進京朝覲,也就是述職,皇帝照例要賜宴。朱元璋規定:凡政績突出、為官清廉者,賜座,坐著吃;平常官員,有宴無座,站著吃;劣官庸官,無宴無座,排好隊在門口守候,看著別人吃,等里面酒足飯飽退席后,方許離去。
除此之外,朱元璋還要求,凡為民造福的好官,將其事跡書寫在家鄉的旌善亭,供人傳美。
做了壞事的,則將其劣跡書寫于家鄉的申明亭,引人唾罵;對于那些犯罪留職、免罪復職的官吏,則將其所犯過失張貼在自家大門上,以示警戒,使之自行反省,
其二,準許老百姓控告捉拿官吏。朱元璋在具有法律效力的御制《大誥》中鄭重申明:凡守令貪污者,允許百姓赴京控告;百姓們監視、控告、捉拿貪官污吏,是“助我為此也”。
算是幫我朱元璋一個忙,言辭相當誠懇。
其三,嚴刑峻法懲治貪官污吏。朱元璋詔令:“自今犯贓者無怠”。
不久后又下令,犯贓罪的官吏一律貶謫到鳳陽屯種,也就是罰去干農活。
有一年,在鳳陽屯種的官吏就接近一萬人,其中大部分為貪官。
在《大明律》中,朱元璋對貪官污吏處罪特別重。
其中,犯有貪贓罪的官吏,一經查實,一律發配到北方荒漠之地充軍。
官吏貪污獲贓六十兩以上的,處以梟首示眾之刑。
對付貪官污吏,除去用刑法規定的“五刑”,朱元璋還常常法外用刑,包括抽筋、挑膝蓋、剁指、剁腳、剝皮等酷刑。
在官衙前,往往有一個剝皮場,和一個專挑貪官人頭的長桿;在官衙辦公書案旁,則有一個塞滿稻草的人皮,用以震懾和恐嚇那些心存貪瀆之念的官吏,使之觸目驚心。
……
聽完“老朱”的種種匪夷所思的懲治貪官的策略后,劉邦等人那叫一個目瞪口呆。
在他們看來,這位朱元璋,絕對是個狠人,狠皇帝。
“先生,俗話說過度則反,這些舉措是很好,可就怕過了界線,反而引起朝局動蕩。”楊廣面露擔憂神色說道。
他的隋朝,政局好不容易平穩下來,如此徹底整治官場,只怕適得其反,引起其他亂數。
莊凡說道,“重癥,需要下猛藥,否則治標不治本,傷口再發膿,豈不是又再痛一次?”
劉邦也說道,“先生說得在理,官場清廉了,不給承包商任何可乘之機,全國修建水泥公路的各項事宜,才能保證進度與質量。”
此時,幾個皇帝已經將莊凡的話,默默記在了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