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摸摸鼻子,笑道:“行啊,文娟,既然你這么想去見識、見識夜總會,那等下帶你去耍耍,其實就是聽歌、看舞、喝酒而已。所謂的買臺,就是里面有一些陪酒的小姐,你想要她陪你喝酒,就得付給她臺費。就這么簡單。”
李文娟問道:“沒有其它貓膩?”
王林道:“就算有什么交易,那也是兩情相悅,私下協商的事了,誰能管得住?”
“啊?”李文娟泄了氣,“好吧,我相信你。”
王林笑道:“你姐現在懷孕呢,脾氣不好,你回家后,不可以說起這邊的事,知道了嗎?”
“我懂啦!姐夫,那種女人妖妖艷艷的,你不能跟那種女人來往。反正我看她不是好女人。”
“我知道,你看我像是眼光這么低的男人嗎?”
“嘻!我哪里知道啊!對你們男人來說,不是只要是個女人都行的嗎?”
“……”
這家大排檔的宵夜,還真的很不錯,食材很新鮮,口味也獨到。
“先生,聽歌嗎?”一個小姑娘,十來歲年紀,個子不高,但長得十分秀麗,穿著一套仿古的服裝,抱著一把琵琶,挨桌詢問,“小姐,點個歌聽吧?”
“小妹,多少錢一首歌?”有人問道。
“兩塊錢一首。”小妹回答。
“這么貴啊?”然后就沒有下文了。
“姐夫,那小姑娘是干什么的?”李文娟問王林。
“賣唱姑娘啊。”
“這年代了,怎么還有賣唱的姑娘呢?”李文娟好奇不解。
“很難理解嗎?”王林道,“人家一首歌能賺兩塊錢呢!一天唱上兩首歌,一個月下來,就比得上你姐的工資了!要是生意好,再碰上大方的老板打賞,一天就能賺幾十塊錢!一個月能賺幾千塊錢呢!”
“啊?那也挺賺錢的。”李文娟這才訝然。
“先生,聽歌嗎?”小妹走到王林面前,用輕柔的聲音詢問。
王林道:“會唱什么歌?”
“這里有點歌單。”小妹一聽有戲,拿出一本手寫的歌單,遞給王林看。
王林翻看了一下,這上面寫了很多歌,心想這小姑娘挺厲害啊,自彈自唱,還得記住那么多的曲譜呢!不簡單!
歌單上面大多數是粵曲小調,還有一些時下流行的歌曲。
“《分飛燕》吧!”王林點了寫在最前面的一首歌。
“好的,謝謝先生。”小妹抱著琵琶,站在桌旁唱了起來。
這種場合,一人點歌,全場都能聽到。
她眉清目秀、唇紅齒白,歌喉婉轉、吐詞清楚,臉上表情豐富,唱得別有一番風韻,仿佛間,能讓人想到十三行時代,富商巨賈們聽戲子唱歌的情景。
很多顧客都聽得入了迷,連宵夜都忘記吃了。
一曲不長,幾分鐘就唱完了。
“謝謝先生。”她向王林致謝,又問道,“還點一首嗎?”
王林看到歌單后面有一首《傻女》,記得上次去麗都夜總會的時候聽過一次,很有感覺,便道:“這首傻女,你會唱嗎?”
“會的,先生。”
“那就再唱一首這個吧。”
“好的,先生。”
她唱流行歌曲,感覺味道就差了一點,不如粵曲小調唱得那般動人心弦。
等她唱完,王林問道:“你從小是學粵劇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