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遠猶豫了一下,如果現在就打飛的趕過去,訊問結束再趕回來,僅僅從趕路的角度來講,倒是來得及。
但訊問這種事情,是無法預估時間的。
如果簡單,兩三個小時就能詢問結束,要是對方不交代,四五個小時也是很正常,甚至連續多次訊問都是常事。
這樣計算下來,時間就無法把控了。
要是平時,他倒不會考慮這些,但今天不一樣,蘇大記者讓自己扮她的男友呢。
這事兒,可不能放鴿子。
不是不想,而是不敢。
自己這次放了蘇大記者的鴿子,下次她也放自己鴿子,那倒霉的還不是自己嗎?
“先聯系著吧!明天早上再走吧。”慕遠說道,“反正人關押在看守所,也不擔心跑了,晚一天無所謂。”
朱大隊愣了愣神,他沒說今天就要趕過去啊?解釋這些干嘛?
其實就正常出差來說,只要不是十萬火急的事情,基本上都不可能當天走。畢竟,出差的人總得回去準備點東西什么的吧?
可到了慕遠這里情況變得不太一樣了,這家伙每次出差,都是說走馬上訂機票走人,根本不帶耽擱的。
“那就明天吧!我先與監獄那邊聯系,確定下來之后便訂機票。”
“行!”
這件事情談好,慕遠也沒有立即離開。
雖然看似目前沒什么事情要做,但實際上卻并非如此。
這次的審訊與以往的大部分案件都不一樣,因為這次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證明案件是魏斌和侯文博干的,如果對方抵死不認,確實是很麻煩的事情。
那么魏斌和侯文博抵死不認的可能性大不大呢?
很大!
一方面,殺人碎尸案,而且還是兩條人命,一旦定罪,那幾乎可以肯定是逃不出死刑的,生命只有一條,沒誰想死。
另一方面,這兩人在監獄里呆了都快十年了,很顯然,他們在監獄里并沒有完全的洗心革面變成好人——要真是完全認識到自己的罪過,就應該自己把以前的罪責全給交代了,而現在,他們什么都沒說。
這說明他們變成了監獄里的另一類人,老油子!
監獄里的罪犯聊的最多的是什么?如果對抗警察的偵察和審訊,不說是排在最前面的話題,那也是在前十的范疇。
所以,這兩人在對抗警察審訊方面,肯定是有一套的。
這其實也是慕遠為何要堅持自己親自過去審訊的主要原因之一。
既然決定要做這項工作,那當然就得做好,所以提前將準備工作做好就很有必要了。
熟悉各項資料、在心里做好各項審訊預案。
慕遠甚至都在設想著那兩人最終都咬死不承認該怎么處理。
要是近期發生的案件,這種抵死不認的方式或許沒多大用處,但這種擱置了十多年你的案子,大量證據滅失,如果對方真是抵死不認,想要定罪,確實是很難成功的。
……
下午,慕遠提前離開了關嶺縣,也約定好了在機場碰頭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