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遠一時不知道怎么解釋,總不能實話實說吧?
楊所卻在一旁笑道:“劉隊,這小子就這樣!在我們所里只管破案、抓人,后續的流程完全不管。要不然,你以為我會舍得放小慕走?”
劉朝華一愣,這個情況……他還真是第一次聽說。
之前慕遠辦理分局的涉毒大案,雖然也是完成抓捕后走人,但他那時候覺得慕遠是想回派出所,現在聽了楊所這話,總算醒悟過來。
這小子根本不是急著回派出所,而是想偷懶。
讓劉隊絕望的是,這家伙還沒同意跟自己去刑大呢,自己要是不同意,對方一句“你自己玩去吧”,那豈不是很方?
可要是同意了,以后這小子豈不是就一直只管破案、抓人,然后就甩鍋……呃,甩事情給其他案偵組,恐怕其他案偵組會有意見的。
忽然,劉隊心頭一動,這或許不是一件壞事。
慕遠的破案能力已經是得到檢驗的,牛逼不解釋!
如果慕遠真能保證破案的效率,那專門給他配一個后續偵查工作處理團隊也不是不能接受的事情,這樣對整個華成區分局的刑偵工作必然有著很強的推動作用。
“行!我答應了。”劉隊說道,“等你到了刑大,你自己選擇適合辦理的未破案件。現在如此,以后也如此。”
慕遠忙不迭的點頭,這個承諾確實很給力。
“還有一個小問題。”慕遠又說道。
劉隊一聽這話,回頭幽怨地看了楊所一眼。
不愧是你這所里出來的,都這副德行!
“你說吧。”
慕遠道:“我希望能在上班的地方有一個單人宿舍,我養了條小狗,與別人一起住不方便。”
“沒問題!”劉隊拍著胸脯保證。
“還有吃飯問題……”
不等慕遠說完,劉隊很崩潰地說道:“小慕,吃飯不是問題。咱西華市居民的溫飽問題早在幾十年前就解決了。別說你就一個人了,便是十個人頓頓都在局里吃,華成區分局也不會被你吃垮。一句話,只要你在分局食堂吃飯,隨便怎么吃都行。”
“那……就沒問題了。”
“對了,你養的狗是什么狗?可別在分局院子里咬人。……呃,當然,咬了人問題不大,可一般情況下,咬了人的狗是走不出分局大院的。”
“為什么?”慕遠有些懵懂。
劉隊道:“因為分局的槍比較多,特別是我們刑大,基本都配槍。”
慕遠:你這是威脅嗎?
“不咬人!”他很平靜地回答了一句。
“那就好!”……
劉隊原本是想立刻帶著慕遠回刑大,他是對慕遠的破案能力眼熱不已啊!
就剛才他等待的那功夫,這小子就破了一件盜竊案呢,雖然只是偷雞的小案子,但盜竊案的破案難度并不在于案件的大小,能破小案子,就一定能破大案子。
說不定,自己把小慕帶回去,立刻就能有成效呢。
他這種心情,大抵與買了只貓回家,第一晚上就希望這貓能抓住老鼠一樣。
然而,他最終還是未能走掉,楊所執意要留小慕在所里吃一頓辭行飯,他也就只好留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