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這句話卻不是給慕遠說的。
慕遠現在能看監控是沒錯,但一些數據查詢權限卻是沒有的,畢竟他現在的身份只是一位輔警。
很快,車主信息出來了。
看著屏幕上的照片,在對比一下卡口拍攝到的畫面。
“這不是同一人。”李局最先開了口。
慕遠也有些頭疼。
畢竟嫌疑人都逃走六天了,六天時間,嫌疑人能逃多遠?會經過多少條岔路?
估計就算將一枚完整的時光回溯符用光,都不足以將嫌疑人找出來。畢竟你這邊追,那邊嫌疑人同樣會跑,而且正常情況下,嫌疑人逃跑的速度會比追蹤的速度更快一些。除非嫌疑人當時將尸體扔這兒后就找了個地方藏起來,并一直不出門。
但……這可能嗎?
所以,慕遠現在也只能將希望寄托在能通過車輛確定嫌疑人的身份上來。
“李局,要不聯系一下車主,先側面了解一下情況?”慕遠皺眉問道。
李局很堅定地搖了搖頭,都:“不行!我們現在還不能確認這位車主與嫌疑人到底是什么關系,打電話過去很容易打草驚蛇。不過這人是樂雅市的人,距離我們西華市也不遠,我們派一組人過去,當面核實情況。”
高局立刻道:“李局的提議不錯。事不宜遲,劉大隊,你立刻安排人出發,爭取今天下午就將那輛車的駕駛員信息核實清楚。”
“行!”劉隊立刻點頭。
劉隊轉身下去安排工作。
李局轉頭看向慕遠,笑著道:“小慕,你這次又立了一功啊!”
慕遠靦腆一笑,道:“我是警察嘛,這是我應該做的。”
李局揉了揉之前一直處于緊張狀態而有些僵硬的臉,道:“話雖這樣說,但有功就得獎不是?不過你小子現在功勞太多了,讓我都有些頭疼不知道該如何給你頒發獎勵了。”
慕遠很想說獎勵不獎勵不重要,只要一直包吃包住就行,但話到嘴邊又咽下去了。
……
車主這邊的信息核實還需要時間,但有關于之前租賃那間門市的那位叫金芳的姑娘卻是到了公安分局。
在公安局里,要核實一個人員信息還是很輕松的,特別是現在各項技術這么發達。
等到金芳的身份信息核實清楚,劉隊也安排人對她做了一份詢問筆錄。
其中包括那間門市交還給房東時的情況,比如鑰匙的移交、門市內物品的擺放,以及在租賃門市期間是否有鑰匙遺失、轉借的情況。
然而,這個年紀不過二十多歲的姑娘卻給了警察一個很無奈的答案。
在兩個月前結束租賃的時候,她們就把鑰匙還給房東了,其所描述的門市內物品擺放也與他們剛剛看到的基本想同,至于鑰匙轉借,那更是沒有。
也就是說,他們未能從金芳口中得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不過至少確定了一件事情,受害者不是金芳和她的同伴。
至于受害者到底是誰,就需要警方進一步的偵查了。
金芳離開后,劉隊去了一趟殯儀館,他希望能第一時間知曉死者的死因。
畢竟,剛才慕遠的那一切推測,都是基于門市里的兩具尸體死于他殺,且門市內不是第一案發現場的情況。而這一切最基本的證據支撐,便是死者的死因。
而能證明死者死因的,便是尸檢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