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東翔道:“這個測試很簡單——你不是已經大半個月沒開直播了嗎?那不妨做得更極致一些。
接下來的日子,你不唱歌,也不準主動去聽歌,將更多的時間、心思都放在醫科專業的學習上。
這等于是將你父母安排的生活濃縮了一下,看一下你是否能受得了。”
景黎并不認為張東翔這個測試能有什么效果。
但他確實需要時間,于是就道:“好,我同意這個測試,只要你能多給我些時間。”
張東翔一笑,“當然會給你時間,但希望你也能遵守測試規則。”
“我會的。”
就這樣,在接下來的幾天中,景黎一邊思考著該如何說服父母同意他當歌手,又或者干脆就按父母的安排學醫。
同時,他也遵守著測試規則,不唱歌,不主動去聽歌,甚至花更多的時間、心思學習專業知識。
張東翔則仿佛離開了林城一般,不再出現在他的視線中。
但他卻感覺,對方并未離開,而是在某處默默地觀察著他。
景黎以為張東翔的測試并不算什么,可當他堅守測試規則三天后,就受不了了。
痛苦、煎熬的感覺加倍襲來,他更加努力的學習醫學專業知識,效果卻反而不如前。
這讓他感覺要崩潰
他咬著牙又硬硬抗了兩三天,終于堅持不住。
同時他也深刻明白了自己的心——他是真正喜歡音樂、喜歡唱歌的。
如果讓他一輩子不唱歌、不主動去聽歌,他恐怕比死還難受。
固然遵從父母的安排學醫,今后他在業余時間還是能聽歌、唱歌的。
但是,當他做一個平凡甚至碌碌無為的醫生時,回想如今放棄的機會,真的不會后悔嗎?
不,他一定會。
甚至可能一想起就后悔,抱憾終生!
那時的他會感覺生活幸福嗎?
如果他獲得不開心,他爸媽難道就開心了嗎?
測試的最后一天,景黎想了許多。
于是傍晚,他就主動約張東翔出來談,表示決定簽約到故夢傳媒。
只是簽約之前,他希望張東翔能幫忙勸服他父母。
張東翔早就想好了一個十分簡單有效的辦法——先斬后奏!
“只要你簽了約,你父母還能不同意嗎?如果非要反悔,你就要背負巨額的違約金。
以你的家庭財務狀況,即便能拿出這筆錢,家里經濟情況也會變得很困難吧?
一邊是兒子成為大明星,擁有年薪數百上千萬的大好前途;一邊則是賠付巨額違約金,讓家庭陷入貧困。
你父母只要還理智,就會同意你簽入故夢的。”
“可是···他們要是起訴你們公司怎么辦?”景黎當時聽完提了這么個問題。
張東翔一聽就笑了,“你不是成年人嗎?你簽了字的合約不具備法律效果嗎?你父母憑什么起訴我們?”
景黎聽了一陣沉默。
他不得不承認,張東翔這個方法雖然“惡劣”了點,但確實是個絕對有效的簡單方法。
之后他就看合約。
他雖然沒學過法律,也沒進入社會,卻也知道合約是不能亂簽的。
否則一不小心就把自己賣給了人家,成了白打工的。
他雖然視楊躍為偶像,但畢竟沒真正了解過楊躍,這一點不得不防。
然后看完合約內容,又問了張東翔一些問題,他就沉默了。
他怎么都沒想到,故夢傳媒給他的合約竟然真是一份“賣身契”!
按照張東翔的解釋,合約年限可以用“588”來概括,其中關乎兩個對賭協議。
簽約之后,故夢傳媒會讓他在五年之內成為一線明星,并且薇博粉絲超過1000萬,至少“擁有”5首付費下載量超過3000萬的歌曲。
如果達不到這個標準,他可以無責任解約。
但如果達到了,他就得再跟故夢傳媒續約八年!
之后就是第二個對賭協議。
在這八年內,故夢傳媒會讓他成為頂尖明星,薇博粉絲超過三千萬,至少“擁有”十首付費下載量超5000萬的歌曲。
達不到標準,他能夠無責任解約。
如果達到了這標準,他就得和故夢傳媒再續約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