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是我國最基層的行政機構,一頭連著城市,一頭連著農村,在農村乃至整個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基礎性作用。
東安村的村民和警方有著不可調和的矛盾,凡事必有因,孰對孰錯總會有個原因。
我們來到了東安鎮,小餐館老板向我們講起了東安村的故事。
小餐館老板說,村民和警方鬧到現在這一步,有兩個關鍵事件。
第一件事發生在七年前,鎮政府為了政績,準備對東安村進行農業方面的大力幫扶,政府批款為東安村修建了一個大型的蓄水池,像是一個水庫。干旱的時候可以蓄水,需要灌溉的時候也可以引水,保證農業收成。
這本來是一個利民的政策,不僅不用村民花錢,還可以幫助村民灌溉農田。可就是這樣一個利民的舉動,卻引發了第一次村民的第一次不滿。
事情就發生在水庫正式使用的第二年,那一年雨水很充足,不需要水庫開閘放水輔助灌溉,可就是在這個時候,水庫突然泄洪了!把村民的農田全都給淹了,原因是水庫是豆腐渣工程,水庫決堤了。
這件利民的舉措不僅沒有利民,反而害了村民,那年大半個東安村的村民收成都欠收了,幾戶嚴重的人家甚至出現了絕收的情況。要知道,土地就得農民的命,土地沒有了收成,村民就沒有了收入。
村民一氣之下聯名去鎮政府上訪,鎮政府領導說這是天災,自己也不管。村民繼續向市一級上訪,最后直接捅到了省里,事情鬧的挺大。后來紀檢委成立了調查小組,發現鎮政府領導在修水庫的時候吃了回扣,施工質量存在嚴重問題,把相關人員都給雙規了。
雖然后來政府給農田損失做了賠償,但哪夠啊,農民一年就靠這點土地賺錢,從那以后,村民開始不相信政府。
第二件事發生在三年前,這次是因為村子進了賊,一天夜里,村子里進了毒牛的賊,一夜之間有十幾戶人家的牛都被毒死了。村民找警察報警,警察也不管,說是立案,但是也沒有下文,沒辦法,村民只能把死牛都賣了,家家都賠了不少錢。
這種事還用想嗎?為什么村子里的牛死了之后,沒幾天就來了收死牛的人?一看這個收牛的和毒牛的就是一伙的,可是警察不查也不管,就這樣,村民還能不痛恨警察嗎?
要說這些事也怪不得東安村的村民,誰攤上這種事誰能接受?從那以后,村民和警察、政府之間就有了很深的矛盾,對政府和警察根本不相信。
從此,東安村村民只相信自己人,他們團結一心,遵紀守法,從來不做違法亂紀的事情,和政府、警方一直保持著一個非常微妙的關系,井水不犯河水。
自從村民的牛被毒死之后,整個村子里家家養狗,在村口自制了大量陷阱,不管是誰,只要進村,就會遭到無差別攻擊。如果有人闖進了村子,村民甚至會放狗攻擊。
警察多次上門談話,但是也沒辦法,他們失去了威信,村民根本不理會他們。從那以后,警方需要做什么工作,都是委托村委會進行宣傳和轉達。
聽到這里,我突然想明白了,鎮政府為什么接狗叼人骨的案子請重案組前來,目的就是立信。
古時商鞅變法,以法治國,第一件事就是徙木立信。
看來我們要以一個第三方的身份,幫助警方立信,調和當地警方和村民之間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