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是一種違法行為,就算雙方達成協議,完成了協議殺人,這種行為,也是不會被法律允許的。
法律上專門有一個法律詞條——教唆、幫助自殺行為。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教唆、幫助他人自殺的,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論處。
西市發生過一起案件,一名女子欲跳江輕生,但心生膽怯,便讓路過的人推他一把,路人照做,被控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認為,路人明知將人從橋上推下河會致人死亡,仍將被害人推下去,其主觀上有殺人的故意,客觀上有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其行為涉嫌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
臺市,一女子被查出癌癥,同時查出多處器官衰竭,在經過治療后,病情仍然在持續惡化,同時伴有半身不遂,大小便失禁等癥狀。女人受不了病痛的折磨,想要一死了之,照顧他多年的丈夫心如刀絞,多次勸阻。但伴隨著女人一次次哀求和痛苦的哀嚎中,丈夫開始動搖,他買來老鼠藥,女人仰頭一口喝下。最后在開具死亡證明時,民警發現了女人死因有疑,丈夫將實情和盤托出。當地法院三審宣判,男人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那么在本案中,兇手是否存在這種幫助他人死亡的行為?又是否在碎尸過程中,吞食尸塊呢?
北槐鎮派出所食堂里,我和黎夢對視一眼,一股由內心發出的寒意蔓延至全身,讓人頭皮發麻。
法醫工作做久了,會對尸體狀態以及尸臭味免疫。
刑警工作做久了,會對各種變態的殺人行為免疫。
晌午時分,重案組所有人都來到了派出所辦公室,大家一個個哈欠連天,經過長時間的蹲守以及長時間的精神高度集中,根本沒有休息好。人命關天,案情就是命令,大家立刻投入到新一輪的案情偵破過程中去。
這次,鄭所長親自帶隊,對小六子的家中進行了徹查,又對電瓶車的失主家中進行了徹查,都沒有發現殺人、分尸的痕跡,連一個符合兇手拋尸的黑色塑料袋都沒有發現。
電瓶車車主更是表示那輛車已經在樓下停了好幾天了,一直沒有使用過,丟了也不知道。
至于電瓶車上的骨盆,很有可能是兇手路過的時候,順手拋尸在前車筐里。
小六子涉嫌盜竊他人財物,已經被刑事拘留,由于他是本案到目前為止,唯一一個親眼見到過兇手的人,后續的偵破工作也許還需要通過他得知線索,所以暫時沒有將他移送至當地看守所。
包子鋪老板汪錄,因為沒有直接證據證明他有犯罪事實,最多只能拘留48小時。對于他用人肉做包子的行為,不存在主觀故意,也不構成侮辱尸體罪,已經于今早被北槐鎮派出所釋放。
江聽白將昨晚發現的黑色垃圾袋進行了仔細的痕檢后,還是沒有發現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我則拿著幾十張不同型號電瓶車的照片,又打開了一個網絡購物平臺,讓小六子對所有的電瓶車型號進行辨認。
最后,他指著一輛電瓶車認真說道:“就是這一種。”
小六子指的是一款折疊小型電瓶車,擁有獨立懸掛系統、靜音變速、能量回收系統。是代駕常用的電瓶車,又稱超輕助力車。
這種車便宜耐用,北槐鎮有很多人都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