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畫面中,小男孩賀明軒外出十分鐘后突然返回了家中,手里突然多了一把小孩子根本接觸不到的射釘槍。
而且,他直接把射釘槍的槍口對準了坐在門口收銀處的女人,也就是他的生身母親。
小男孩根本沒有給任何人反應時間,二話不說直接扣動扳機,在不足三米的距離,使用射釘槍直接將母親射殺了。
母親甚至沒有來得及做出任何反應,甚至沒有發出一聲呼喊,就被射釘刺穿了心臟,趴在桌子上死亡了。
緊接著,小男孩十分淡定地向小賣部里面走去。
由于小賣部的里面并沒有安裝監控設施,兇手殺人的畫面我們都沒有看見。不過從現場的情況來看,發生的內容我們都已經知道了。
那就是小男孩又手持射釘槍將剛剛從廁所出來的父親射殺了。
最后,小男孩十分淡定地走出了小賣部,手中的射釘槍被南瓜披風很好地隱藏了起來。
小男孩連殺兩人,從進入大門開始作案,到完成作案后離開大門,整個過程中就連半分鐘的時間都沒有到。
小男孩的目的性非常明確,那就是進屋殺人。
他連殺兩人,而且都是瞄準心臟的精度射殺……
很難想象,一個五歲的小男孩為什么要殺害自己的生身父母,是什么讓他做下了如此大逆不道的殺人案件。
監控錄像雖然讓我們得知了完整的案發過程,但與此同時,也讓我們的腦海中生出了很多疑問——
首先,是殺人兇器的問題,這個小男孩是如何獲取那把可以殺人的射釘槍的?而且又是如何完成瞄準心臟的精準射殺的?
其次,是兇手身份的問題,在監控畫面里,兇手和小男孩賀明軒的穿著打扮完全一致,但是他戴著南瓜玩偶頭套,我們無法確認兇手的真實身份。如果兇手是故意穿著和小男孩賀明軒一樣的服裝,從而讓兩名死者放松警惕,出其不意將其殺害的話,那么兇手一定是經過精心計劃的,而且特意選擇在萬圣節這天晚上殺人作案。
其三,是殺人動機的問題,兇手在不足半分鐘的時間內連殺兩人后揚長離去,這說明兇手的目的性非常明確,就是殺人滅口,這是非常典型的仇殺。
其四,是作案手法的問題,兇手進出案發現場大門的時候,都沒有使用手來開門,而是將身體靠在門上,借助身體的力量開門進出的。因此他并沒有在現場留下任何指紋。一個小孩是絕對不會有如此反偵察意識的,也絕對不會如此冷靜的殺人,更不會完成精度射擊。而且從他進入大門犯案,再到犯案結束之后離開大門,他的表現都十分從容,沒有絲毫的慌張。
本案的疑點雖然有很多,但有至少有一點結論我們都非常同意——
那就是監控錄像里的兇手,雖然和小男孩賀明軒的穿著一模一樣,可是在那個巨大的南瓜玩偶頭套下面,絕對不會是小男孩賀明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