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日,晚八點整。
酒吧雜亂的地面,帶著各類粉末和煙頭的地板上倒立著一只靴子,準確的說并排立著一雙靴子,而像著樣的倒立著的靴子還有七對。
鞋子的主人一列排好雙膝跪地,他們的雙手被捆住,前方刺眼的光線將幾人的身影拉得老長,剪影一般的畫面中央站著一個拿著棒球棍的高大的男子。
他的身影在其身后的強光照射下變得黑不可見,但跪倒在地上的眾人依舊能聽他說的話。
“嚇的尿褲子了嗎?伙計們。”
他微微仰頭,徑直走向跪在地上的眾人,邊走邊說道:
“好家伙,我覺得倒是快了。”
“沒錯。”
“你們馬上就要屁滾尿流了。”
他扛著棒球棍從眾人的身影走過,再次重復了一遍之前的話語。
“你們中誰是頭兒?”
他指著眾人問道。
“張哥。”
蕭易李在一旁小聲說道,順帶狠狠的指了指跪在其中的一個白領打扮的男人。
陳簽還給了蕭易李一個足以殺人的眼神。
“這個人?”
“是的,他是頭兒。”
扛著球棍的陳簽嘆了一口氣,走到白領男的邊上,帶著笑意說道:
“你是瑞克對嗎?”
“張哥,他叫沈林。”
蕭易李在旁邊提示道。
我當然知道他叫沈林啊,但是我就要叫他瑞克不行嗎?陳簽惡狠狠的想著,這個蕭易李平時都挺好的怎么這個時候老和自己過不去。他穿著這樣的目的不就是為了在這個場景嗎?為此在攻下酒店的幾天里,他終于找到了這樣一支全有精英組成的隊伍。在將他們的意志徹底擊潰后,特意的布置了這樣一個場景,雖然他沒有房車,也沒有數十個舉著半自動步的小弟。眼前這支被抓住的小隊里既沒有白人、黑人、亞洲人,甚至連他們的隊長都不是個留著長發和胡茬的中年警察,但是陳簽卻依舊為這樣的場景甘之若飴。
“咳咳,你叫瑞克對嗎?”
【林雅幫我處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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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給你打下手的命。】
陳簽沒有管蕭易李,接著問道。
“大哥,我叫沈林,大哥。”
白領男子的精神似乎是有些奔潰,一連串的逃生失利到最后被打包團滅讓他的神志有些不清醒。他的面容上散發著慌亂的味道,額角處細密的汗水起整張臉都混雜著有些污濁的汗液。
啪!
陳簽給了他一腳,低著頭盯著他棕色的眼睛說道:
“不,你叫瑞克。”
“大,大哥,我叫沈林,我真叫沈林啊,別打了。”
他被一腳擊中了腹部,有些岔氣但是在求生欲望的驅使下,他還是這樣喊道。
“你這么就聽不懂呢?”
陳簽搖了搖,又是一腳踢到了他的腹部,陳簽收著力道他可不想幾下子就把人給踢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