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在上班的路上。
小王碰到張哥,上前打招呼:“早啊,張哥。”
張哥打著哈欠,說道:“早啊,你挺精神啊,我就不行了,喝多了就上頭,現在難受的要死。”
小王賊兮兮的湊到跟前,小聲說道:“張哥聽說了么,昨晚出事了,劉姐在咱們小區被人襲擊了…”
張哥皺著眉,看著他。
小王以為張哥不知道,繼續說道:“張哥您說的真準,劉姐果然被那個…”
小王話沒說完,就被張哥打斷道:“你小子,昨晚白教你了?不是跟你說過了么,少說話,小劉被人襲擊你見到了?你是目擊者?”
小王這才反應過來,趕緊說道:“您瞧我這嘴,這么快就忘了,不過我這不是瞧周圍沒人…”
張哥教育道:“隔墻有耳不懂么,天天亂說話,你要得罪多少人,自己心里明鏡就行了,何必表現出來,糊涂一點不好么。”
小王說道:“對對對,難得糊涂,難得糊涂,我懂了。”
張哥搖頭道:“小年輕的慢慢學吧,一眼就讓人看穿老底,那不叫老實,那叫憨。”
一大清早,陳默的房門就被敲響。
兩名執法人員對著陳默說道:“因你涉嫌故意傷害罪,現依法對你進行口頭傳喚,請你立即停止一切行為,隨我們到執法局接受調查。”
陳默當然清楚因為什么傳喚他,當下,極為配合的隨著執法者前往執法局…
執法局一間會議室內,幾名執法人員正在進行案件分析,一名執法者指著投影布上的一張照片,介紹著案情:
“受害人:劉潔,女,年齡:39歲,邊城基地市本地人,職業是安檢所安檢員,醫院給開的證明是:腰部脊椎骨粉碎性骨折,脊柱神經被拳勁打斷,無其他外傷,人已經癱瘓住院了。”
執法者指著另一張照片說道:“嫌疑人:陳默,男,年齡:20歲,三品武者,職業是: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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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者,據調查發現,受害人當天克扣了嫌疑人的焚石晶,有口頭爭執,具有犯罪動機,但是…我們調查發現,嫌疑人在當天案發時間,有不在場證據,并且有證人證詞。”
接著又播放了一段視頻,說道:“白隊,這是調取案發時的監控錄像,陳默是在下午18點48分進入獵荒者酒吧,19點45分出來的,根據酒吧老板的口供,確實證明陳默在那個時間段,待在酒吧里喝酒,而酒吧內和酒吧后門的監控,據說當天出現故障,所以無法調取這一部分的視頻錄像,其他拾荒者的口供…”
白隊揉了揉眉心打斷道:“行了,他們蛇鼠一窩,這樣的口供有什么用?干這么久的執法,他們那些道道,還不了解嗎。”
白隊繼續問道:“那個陳默的口供怎么說?”
那名執法者說道:“陳默不承認與受害人產生過爭執,而根據當時的錄音錄像來看,陳默和受害人之間的談話內容,語氣還有神態,確實不能證明陳默與受害人之間產生過糾紛…頂多…算是討價還價…這樣連‘作案動機’都可以說是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