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上這張紙,大體寫著關于瑪姬.溫曼的資料。
貼在上面的那張笑得很純粹的面孔,比剛剛那畫著濃妝的女孩,更讓李振感到熟悉。
沒錯了,這就是他的前女友。
忍不住又回憶起了往事。
當年,他還在美國讀書,認識了瑪姬。李振自己一米八以上的個子,濃眉大眼的,還是挺帥的一個小伙。家里條件不錯,不算什么特別大富大貴吧,但至少供他在美讀書沒什么問題,再加上自己也算爭氣,能夠拿到獎學金,也就不需要像是很多留學生一樣,還要辛苦的去打工,乃至于平常生活也還挺滋潤的。
然后,他就認識了瑪姬。他被這個女生所吸引,然后理所應當的開始追求。
追求的過程頗有些許曲折,但最終兩人還是在一起了。
甜蜜的時光有,同樣也有一些爭吵與痛苦,但總體而言,就像是一般人的感情一樣,在一點磕磕絆絆之下,這段異國戀也一直這么維持了下去。
直到接近畢業的時候。
在于瑪姬戀愛的過程中,李振無數次的幻想過他們的未來。他想留在美國,甚至,他連工作都已經聯系好了,他的父母讓他回國,他死不同意,乃至于跟爹媽都已經到了翻臉的地步了。
然而,就在他找好了一家公司,準備開始為定居美國做準備的時候,他做這一切最大的目標,他的愛人,瑪姬.溫曼,給了他沉重的一擊。
她提出了分手。
“為什么?”李振還記得,自己那時候的腦袋都是懵的,宛如憑空被一記重錘砸到了一般,一片空白,甚至身體都在發抖。
“我要去洛杉磯。”相比之下,瑪姬的態度要輕松太多了,“你不是已經找到一份工作了么?到時候我們會分開兩地,干脆分手吧。”
“不……我可以跟你一起去洛杉磯,我可以在洛杉磯找一份工作……別離開我……”
瑪姬皺著眉頭,說道:“我要當演員,我的未來在好萊塢,我們以后沒可能了。”
態度如此決絕。
盡管如此,李振仍然不肯放棄。
他多次給瑪姬打電話。
一開始,瑪姬.溫曼還會耐著性子再跟他說些什么,但到后來,次數多了,她就干脆把李振的手機給拉黑了。
李振還不死心,會去到瑪姬的住處去找她。
想想當年的這些事情,他就覺得,自己那時候怎么就這么傻?所謂的舔狗不得好死,應該就是講得那時候的自己吧。
后來,突然有一天,李振怎么也找不到瑪姬了。
多方打聽之下,他知道,瑪姬是去了好萊塢。
他也跑去了好萊塢。他跟他的朋友們說,他是去旅行、去散心的,但他到底去干嘛,誰都知道。
只是,好萊塢說大不大,但在了無音訊的情況下,想要找到一個不想見自己的人,太難了。
他差不多在那里,呆了整整一個月的時間,人沒找到過一次,網絡、手機電話這些線上的聯系也從來不回,瑪姬.溫曼對于他來說,仿佛從他的生命中蒸發了一樣。
他也只能心灰意冷的離開,處理完了最后一點事,然后打包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