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比如有一個題目,10米長的木條,每段截1米,可以截多少段?
這個題目我們可以這樣計算:10÷1=10段;也可以寫成:10米÷1米=10。
但其實如果真的較真的話,應該這樣寫:10米÷1米/段=10段。不過一般沒人按照后面的式子寫。
而第二個式子后面的10呢,我們就可以人為的理解它為10段,甚至換個題目它也可以理解為10倍。根據題意和問題,這個可以隨時變。
溫柔可愛姜子淳:好吧,有些理解了!也就是說雖然它沒有具體的單位,但是我們理解的時候,有時候卻必須給它賦予一個什么東西,這樣便于理解。
路在腳下:也可以這么說。
剛解釋完,路明遠就發現他又多了一個關注,嗯,是姜子淳。
自己就兩個賬號,她竟然全關注了,這不得不說兩人真有緣啊!
笑了笑,他瀏覽起了其他問題。
今天來了興趣,路明遠便準備歇息一下,放松一下精神,也順便看看數學都進展到了哪里。
翻開自己寫書的時候就出的那個“費馬大定律”,也就是將一個立方數分成兩個立方數之和,甚至推廣到n次方。
這個問題里面更熱鬧。吵成一團。
不過成果卻不怎么樣,直到現在,他們連n=3的時候都沒能證明出來,更別說其他的了。
不過有人用笨辦法手算過,看評論里說已經驗證到了幾千萬甚至上億的地步,還沒找到反例,看樣子這個定律應該是正確的。
不過這個得證明啊!不證明怎么行?
對此,路明遠搖了搖頭,一臉的神秘。
這可是個難題啊!上一世卡了三百年,不知道這一世又會需要多久?
就在這時,他突然瞥見了一個追及問題,或者說龜兔賽跑問題,馬上路明遠又想到了一個好玩的。
“假設一只烏龜的速度為1米每秒,而兔子的速度是烏龜的十倍,即為十米每秒。
烏龜在前面一百米處起跑,同時落后的兔子在后面追。
根據追及問題的解法,我們完全可以計算出兩者相遇的時間。
但是可不可以這樣理解:
因為在競賽中,追者首先必須到達被追者的出發點,當兔子追到100米時,烏龜已經又向前爬了10米,于是,一個新的起點產生了;
此時似乎回到了初始,只不過兩者間的距離縮小了。
這時兔子必須繼續追,而當他追到烏龜爬的這10米時,烏龜又已經向前爬了1米,兔子只能再追向那個1米。
接下來就是一米,一分米,一厘米……
就這樣,領先的烏龜會制造出無窮個起點,它總能在起點與自己之間制造出一個距離,不管這個距離有多小,但只要烏龜不停地奮力向前爬,后面的兔子就永遠也追不上來!
按照這個想法來看,兔子應該不管怎么樣都追不上烏龜才對。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或者在追及問題中,兔子是明顯可以追上烏龜的,那么這是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