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A》中,道具是表現人物情感的一種形式,例如隨身聽,碇真嗣從父親手中繼承,代表著他和父親的聯系。
書中的道具也各有其代表的意義和情感。
第一卷的核心人物無疑是老唐。
老唐虛幻的生活,已經結束了,在那個夜晚,在那個路燈下。
他和芬格爾都是飛蛾,撞不到發光的燈芯,路明非跟著昂熱離開,他們兩人只能站在燈光下望著發黃的燈泡。
這一天,是他人生中最開心的一天,路明非和芬格爾開著跑車來接他,帶著他一起去吃高級自助餐,雖然論為了芬格爾的丟人舞伴,但其實他的內心也是高興的。
晚上和兩個好兄弟打牌,往芬格爾的臉上貼欠條,睡在一個房間,熄了燈一起聊天。
還有那永遠不會到來的,星期五請客吃飯的約定。
他不過是諾頓的一個人格,當諾頓蘇醒,對于存在了無數歲月的諾頓來說,不過相當于看了另一個人的電影。
但這些,終究是老唐活過的證據,也是諾頓親身經歷過的事情。
我說過,老唐是本書的主要角色,但他想要存在會非常非常艱辛,他一個人做不到。
一些人說那些章節水,可沒有這些章節,就不存在一個鮮活的人物,只以一個簡單的梗概去描述他未免太悲哀了,回過頭來,這些日常才是最應該珍惜的東西。
正如我反復提到過的。
追逐的人啊,是否看清了前方的路呢?
而追逐與被追逐的角色是會互換的。
他羨慕路明非和芬格爾的生活,而未來,又會如何呢?
后續的故事,再讓我用拙劣的文字慢慢表達吧。
周五中午12點上架,目前來看,大概能發6000字的稿子出來,白天我再盡量憋點,盡量湊夠一萬字。
這個故事,起初只是我的黃粱一夢。
上個月收到了300塊的稿費,晚上吃了好幾次40多的外賣,突然感覺好奢侈。
長這么大還沒出過省,希望有一天,能去北方看看雪,去草原上吃一次烤全羊。
說不想賺錢是假的,這也是支撐我寫到現在的主要動力之一。
感謝每一位支持正版的書友,感謝我的編輯,在第4天的時候就從茫茫書海中把我撈出來,也許再遲那么一天,我就把這事給擱下去了。
不知不覺寫了這么多,感謝看完我發了這么多牢騷的每一個人。
寫于10月21日凌晨1點14分,竟然巧妙的和葉勝酒德亞紀最后預留氧氣瓶的隨筆數字相同。
也許,過了這么多年,我也沒能從車站離開,還是一個渴望不要長大的孩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