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讓金允許以對政府的服務包括對政府工程建設等內容逐步進行支付。
同時進行公開招投標的還有煙雨湖南岸整體開發方案。
聯合公司需首先向政府繳納10億元,用于項目涉及用地的滾動拆遷賠償,此外再繳納兩億元保證金,但允許以履約保函形式支付。
煙雨市政府首先給其中一塊原屬于一家國有紡織企業,目前已經完成拆遷以及土地變性的土地辦證,聯合公司可以直接開發。
其余土地辦證和開發按照聯合公司支付政府服務的速度以及比例相應辦理。
如果因材料以及人工等成本上升,導致政府工程造價上漲,上漲部分以后期房產以及商業經營中的稅收優惠進行抵扣。
不允許聯合方以非辦證土地以及在建工程向銀行融資或者作為抵押物。
拆遷工作由煙雨市政府完成,所有的拆遷全部以現金形式進行支付,拆遷賠償價格略高于周邊房價。
如果拆遷工作未達到合同進度的要求,聯合方有權停止對政府工程的施工,煙雨市政府需承擔相應損失。
如果聯合方因為種種原因無法按照合同要求進行工程施工,煙雨政府有權要求聯合方停工,并且尋第三方來替代聯合方。
項目后期稅收優惠按照聯合方對煙雨市的投資及稅收貢獻另行討論。
最終的這個方案讓雙方基本實現了媾和,也基本達到了原則上的底線
盡管按照目前煙雨市的地價以及對整體項目的工程預算估計,工程造價要小幅高于總地價,但是陸北辰以及曾偉都對未來土地的增值很有信心。
一旦煙雨湖南岸項目建成以后,南岸將變成一塊真正的宜居之地,再加上現金拆遷的刺激,后期的土地價格也許會比現在翻上兩番甚至更多。
所以從帳面上來看,是煙雨市正父占了便宜,但是從更遠的角度來看,是聯合方占了更大的便宜。
而對煙雨市政府來說,這也符合相關政策要求——不化錢把事辦了,還占了帳面上的便宜,不管怎么查,都是一個交代。
至于土地上漲這種事情,屬于市場的事情,本身就具有不確定性,聯合方賺這個錢,不歸正父管,正父也沒有任何失職。
而對聯合方來說,賺錢,是最終的目的。
會議開了將近一個上午,中間的時候,李延河帶著沈仲年以及楊木建設的老總也趕到了會場。
他們的到來讓會場的氣氛變得更加和諧而熱烈,也讓在場的所有人都明白了一件事,這一次,雙方都是玩真的了。
會議達成了原則性的框架草案,然后需要提交煙雨市T委以及人大的同意,而楊木同樣需要提交T委會的最后討論。
不過大家都知道,幾個老大相互點頭以后,后面的一般不會出現大問題,否則的話,那就成了大笑話了。
簡短的中午工作餐以后,丁光川陪著李延河在煙雨湖及旁邊的革命記念館參觀了一圈,并以煙雨市T委的名義,邀請楊木T委一起來參與T建活動。
整個過程中,李延河刻意表現出對張慕的親近來,進一步突現出張慕在楊木公司非同一般的地位,也讓丁光川對張慕又高看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