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的地方區劃,以兩府制為根本,州,縣,在兩府制的基礎上,添加各路。
州不必說,林沖發配的就是滄州,未來宋江的則是江州,每一州皆地面廣大,有一名知州和通判,皆由朝廷直接安排,知州掌民生百態兼廂軍正印職,除知州外,每州在設“通判”一人,州一級發出文件,必須有通判簽署,才能生效,其目的就是要牽掣一下知州的權力,而知州在通俗一點,便類似前世的一個地級市市長,通判相當于現在的地級市副市長
每個州又包含諸多縣,縣一級的官吏,主要有知縣、縣丞、主簿,縣尉,知縣同樣必須朝廷派出的官吏擔任。
而為了統一管理,則在各州之上,又設立路,如鄆州目前屬于京東西路,路一級的機構為監司和帥司。
監司包括:漕司,即轉運司,長官稱轉運使,負責一路的財賦和監察;
憲司,即提點刑獄司,負責一路刑獄;
倉司,即提舉常平司,負責一路的倉儲。
憲司和倉司也有監察的責任,因而路一級可視為監察區。
而帥司,即安撫司,長官為安撫使,兼任禁軍軍區的馬步軍都總管,同時也一般兼任某州、某府的地方官知州或知府,如應天府,就是京東西路路治,管轄應天府、襲慶府、興仁府、東平府四個府,以及徐州、濟州、單州、濮州、拱州等地,類似前世的省府,監司和帥司也就類似前世省委。
路一級的軍、政、財、監是四權分散的,沒有統轄各權的職官,因而縱然有兵也無用。
宋朝每一項安排,都是文武分權,都是在極力的吸取唐朝后世的節度使亂國現象,從效果來看,是很明顯的,因為縱觀宋朝很少出現藩鎮割據,獨霸一方的現象,出現問題,也君王無能,荒廢朝政。
然宋朝錯在太過重文輕武,其不論各路,各州,各縣,還是各軍,主管皆是文人,武完全不可主權,這大大的減弱了各地禁軍軍區的積極性,也減低了廂軍的實力,人人蔑視武將,何人來的動力。
這也就導致未來各地起義,地方軍隊根本無法阻擋起義軍,各州各縣迅速淪陷。
不過地方不行,朝廷還有中央禁軍,中央禁軍的實力還是有的。
然一旦朝廷外有強敵,則幾十萬中央禁軍消耗太多,而若還訓練不夠,那輕易便備虎狼所吞,這也是未來靖康的原因之一。
其實林沖一直覺得宋朝的體制,已經很不錯了,重文輕武看上去還是有些偏駁,也極大的損失了國家的軍事力量,但文人當權,確極大的拱衛了帝皇的權利,王朝的穩定。
或許有人會覺得,真是因為這樣,宋朝才是歷史上受欺辱最多的國家。